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完善池州市市场准入制度,深入破除市场准入壁垒,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起草《池州市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市场准入制度的意见>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一、征集时间:
2024年9月10日至2024年10月9日。
二、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一)网站留言:此页面“我要留言”版块进行留言。
(二)信函邮寄至:池州市贵池区清风街道东湖中路229号406室体制改革和行政审批科,邮编:247100,联系电话:0566-2819722。
(三)发送电子邮件至邮箱:2097315685@qq.com。
附件:池州市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市场准入制度的意见》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及起草说明
池州市发展改革委于2024年9月10日至2024年10月9日,按照有关规定在池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池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上发布《池州市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市场准入制度的意见>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征集期内未收到修改意见和建议。
202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