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检验评估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效果,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全面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根据国家、省、市有关制度规定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通知要求,池州市民政局拟对2021年12月28日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办法》(池政办〔2021〕33号)规范性文件开展后评估工作,诚邀社会公众对文件执行效果、合法性、合理性、可操作性、规范性、实效性等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
一、征集时间
2024年10月25日至2024年11月5日。
二、反馈方式
公民、法人或人民团体、基层组织、社会组织等可通过官方网站留言、微信公众号留言、电话、电子邮箱和提出书面意见建议等形式向池州市民政局反馈。
(一)官方网站留言
此页面“我要留言”板块进行留言。
(二)微信公众号留言
搜索“池州民政”微信公众号或扫描下面二维码关注,进入本条信息留言,或进入“民政发布”“通知公告”专栏留言。
(三)电话反馈
请于周一至周五工作日期间反馈,联系人:徐鹏飞,联系电话:0566-2023638。
(四)电子邮箱反馈
请发至邮箱:czsmzjbgs001@163.com。
(五)书面反馈
请邮寄至:池州市贵池区石城大道339号广电大厦10楼市民政局办公室。邮编:247000。
感谢您的支持!
附件:关于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办法
池州市民政局
2024年10月25日
池州市民政局于2024年10月25日至2024年11月5日,按照有关规定在池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池州市民政局网站和“池州民政”微信公众号发布《关于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办法》(池政办〔2021〕33号)后评估意见建议的通知,公开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征集期内未收到意见建议。
202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