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管理办法》《关于开展全省权责清单及公共服务清单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年度集中调整工作的通知》(皖编办〔2021〕1号)和市级统一部署要求,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外事办公室)依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经集中会审、二次复审、合法性审查等程序,扎实开展了三个清单2021年度集中调整工作,现将《市政府外事办2021年度调整后权责清单》(征求意见稿)予以公示。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021年5月14日前,与我单位因公出国(境)管理科联系。
联系电话:2811219;联系人:王燕;通讯地址:池州市百牙中路1号;
征集方式:
1.网站留言:此页面“我要留言”版块进行留言。
2.电子邮箱:florawong1984@163.com。
附件:《市政府外事办2021年度调整后权责清单》(征求意见稿)
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7日
市政府外事办2021年度调整后权责清单 | |||||||
序号 | 权力类型 | 事项名称 | 权限划分 | 实施依据 | 是否属依申请事项 | 备注 | |
大项 | 子项 | ||||||
1 | 其他权力 | APEC商务旅行卡初审 | 省级:APEC商务旅行卡初审 市级: APEC商务旅行卡初审转报 | 1.外交部《关于印发〈APEC商务旅行卡申办管理办法〉的通知》(外发〔2018〕6号)第六条:有外事审批权的中央和国家机关、中央企业、地方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及外交部特批的大型民管企业(以下简称各单位)负责本单位或者辖区旅行卡申办工作,包括旅行卡推介、申请受理及审核、旅行卡保管及使用过程中的监督检査等。 第十四条申办程序如下:(三)地方国有企业人员由中请人所属企业按照因公出国审批程序,将申请人材料送企业注册地所属外办审核。外办按照规定审核合格后将申请材料报外交部领事司审核,领事司审核合格并获其他经济体批准后为中请人颁卡。(四)非公有制企业人员由申请人所属企业将申请人材料送企业注册地所属外办审核。外办审核合格后将申请材料报外交部领事司审核,领事司审核合格并获其他经济体批准后为申请人颁卡。 第十五条:非公有制企业人员申请旅行卡需提交下列材料(一)申请人剩余有效期不少于1年的365体育:护照二)申请人在企业任职证明(如劳动合同、社保记录)(三)本地旅行卡申办企业资质量化标准规定的内容(四)各单位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要求申请人及所属企业提供 2.《安徽省企业人员申办APEC商务旅行卡管理细则》 四、办理步骤:(二)其他企业通过企业工商注册地的市或试点县外办提出申请,并按要求提供所需申请材料。各市或试点县外办初审同意后向省外办报文申请,并附全部所需申请材料。 | 是 |
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1年5月8日至2021年5月12日,按照有关规定在池州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市政府办网站上,发布《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三个清单2021年度集中调整情况征求意见的通告》公开征求意见。截至2021年5月14日,未收到反馈意见。
2021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