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药品安全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新修订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进一步明确属地党委政府的药品安全管理责任,有效推动药品安全党政同责落实。我办拟定了《关于落实药品安全党政同责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和建议。如有修改意见,请于2024年5月7日前书面反馈至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征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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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电子邮箱:czscyhk220@163.com
联系人:储芳芳
联系电话:0566-2087721
池州市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4月7日
池州市市场监管局于2024年4月7日-5月7日,按照有关规定在池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池州市市场监管局网站上发布《关于落实药品安全党政同责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告期内未收集到反馈意见。
202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