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关于“异地事业编人员调入相关政策”的咨询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东至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人员流动应以流入单位编制空缺为前提,调入人员身份应与调入单位机构编制性质相符。县外调入人员应由拟接收单位向县委编委提出编制使用申请,县委编委批准同意后,县人社局依据编制使用函办理调动手续,开具商调函。县外调入人员原则上安排在同等类型事业单位,身份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
2024年10月8日上午,我局工作人员已电话与您联系,告知您相关情况,您表示知晓。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联系人:方芳,联系方式:0566-5292636。
东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