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公安部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建金〔2018〕85号〕文件规定:“缴存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先办理个人账户封存。账户封存期间,在异地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的,办理异地转移接续手续”。目前您在我市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已开户并缴存满半年,可自行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微信小程序线上办理转移接续服务。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和贷款额度的认定涉及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缴存情况、购买房屋情况、申请人征信情况等众多因素,需申请人夫妻双方携带身份证原件、征信报告到公积金缴存网点进行具体测算。因工作人员拨打您的联系电话,一直无人接听,后续申办如有疑问,欢迎拨打我市住房公积金业务服务电话0566-3220093详细咨询,希望能帮到您,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