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年12月29日
发布地点:市财政局
发布人:党委委员、总会计师 李武勤
一、2023年全市1-11月份财政收支完成情况及全年收支完成情况预计
今年1-11月份,我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87.28亿元,增长13.2%,高于全省平均增幅4.7个百分点,增幅排名全省第1位。其中:
---市本级完成收入30.36亿元,增长16.9%。
---县区级完成收入56.91亿元,增长11.3%。分县区看,贵池区完成27.42亿元,增长13.4%;东至县完成13.53亿元,增长7.7%;青阳县完成12.63亿元,增长5.2%;石台县完成3.33亿元,增长24.1%。
今年1-11月份,我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92.24亿元,增长10.3%。其中:民生类支出完成159.88亿元,增长10.9%,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3.2%。
据目前收支形势预测,今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92.3亿元,能顺利完成年初市政府目标任务,预计增长1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计完成220.9亿元,预计增长9%。
二、财政运行的四个特点
一是财政运行承压而上。面对宏观形势复杂严峻、房地产市场持续低迷等多重复杂局面,我市财政运行在承压中继续保持上行态势。1-11月份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8.5%,16个地市的平均增速仅4.8%,而我市收入增长全年均保持在全省前列,始终保持着稳中有进的良好态势。二是保障能力持续增强。在财政运行“紧平衡”下持续做好支出结构优化工作,落实“过紧日子”措施,更加有力有效地保主保重,累计压减市直一般性支出1700余万元;下达中央和省级直达资金34.64亿元,累计支出33.18亿元,支出进度95.8%。三是政策落实成效明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积极的财政政策要适度加力、提质增效要求,不断优化市场发展环境。1-11月,我市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费15.27亿元,其中新增减税降费11.7亿元,包括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及附加税费7.92亿元;增值税留抵退税等约3.57亿元,有力减轻了市场主体负担。及时兑现“免申即享”、上市企业奖励等各类涉企奖补资金9916.2万元,资金一键直达市场主体,企业获得感、满意度不断提升。四是资金使用规范高效。1-11月,市本级对14个超过300万预算资金的重大政策和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涉及财政资金3.76亿元;指导市级69家预算部门实现自评全覆盖,抽选15个部门开展单位自评和部门评价抽查复核,涉及财政资金16.9亿元;选择13个重点项目、3个部门整体、1个“1+8”产业政策和1个下级政府运行开展财政重点评价,涉及财政资金14.6亿元。
三、2023年财政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决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主动作为、应变克难,加强经济形势和财政收支分析研判,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全力保障民生等重点支出需要,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财政支撑,确保顺利完成年初确立的既定目标任务。今年以来我们持续重点做好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加强财政收入预期管理。围绕年初市人大确定的一般公共收入预算目标和增长预期,继续把组织收入作为全年工作重点。强化重点企业税收监控,完善财政、税务、人行收入征管分析联席会议制度,加强财政收入形势预期研判,做到精细测算、精准调度,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均衡入库。定期通报各地政府性基金收支运行情况,提醒基金收支倒挂可能引发的“三保”、政府债务、PPP项目红线等风险。
(二)兜实兜牢“三保”底线。一是加大资金筹集力度。积极对接上级部门,争取转移支付和库款支持,同时盘活存量资金,增加可用财力,保障日常“三保”资金需求。2023年全市统筹安排“三保”支出预算113.93亿元,从源头上保障“三保”支出不留缺口。二是强化预算执行约束。严肃预算执行,严控预算追加,科学安排支出顺序,优先保障“三保”支出。1-11月,全市“三保”支出达95.63亿元。三是加强日常库款监控。建立常态化监测预警工作机制,建立库款台账,保持库款运行稳定,确保全市各级库款保持在合理区间范围内,千方百计提高县区库款保障水平。
(三)管好用好政府专项债券。对全市2023年发行专项债券项目进行“过筛子”梳理、“点对点”调度,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抢抓增发国债有利契机,谋深谋细一批高质量项目,提升国债份额。同时坚持举债规模与偿债能力相匹配的原则,进一步健全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平衡好稳增长和防风险的关系,全面管控债务风险。
(四)持续深化财政管理改革。一是深化零基预算改革。打破支出基数固化格局,建立该保必保、应省尽省、讲求绩效的预算安排机制。目前2024年预算编制工作正处于“二下”阶段,我们将进一步巩固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成效,加强支出标准化建设,完善市级预算管理,提高预算编制质量。二是紧跟省以下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按照“统一规范、税源共享,不变存量、做大增量,市区一体、共享发展”的原则,谋划市以下财政体制改革方案,充分调动市、区增收节支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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