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是由国家统计局组织实施的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这次调查以2023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采取分层、整群、概率比例抽样调查。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调查对象的大力支持配合下,经过全市200余名调查员的艰苦努力,顺利完成了2023年全市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工作。现将根据本次调查推算的人口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
2023年,全市常住人口132.3万人,比2022年减少0.5万人,下降0.38%。
二、城乡分布
2023年全市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81.2万人,比2022年增加1.2万人;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51.1万人,比2022年减少1.7万人。全市城镇化率达到61.39%,比2022年上升1.16个百分点。
三、性别构成
2023年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为66.26万人,占总人口的50.08%;女性为66.04万人,占总人口的49.92%。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0.33,比2022年末的100.2上升0.13。
四、年龄构成
2023年全市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18.5万人,占总人口的13.98%;15-64岁人口为89.5万人,占总人口的67.65%,其中15-59岁人口为80.5万人,占总人口的60.88%;60岁及以上人口为33.3万人,占总人口的25.14%,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24.3万人,占总人口的18.37%。同2022年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0.45个百分点,60岁以上人口比重上升1.05个百分点,其中65岁以上人口比重上升0.15个百分点。
五、受教育程度
2023年全市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为9.22年,比2022年增加0.25年,其中男性9.78年、女性8.67年;劳动年龄人口受教育年限为10.72年,比2022年增加0.32年,其中男性10.99年、女性10.46年。全市文盲率为5.98%,比2022年下降1.2个百分点。
六、人口自然增长
2022年11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全市常住人口中,出生人口为0.78万人,死亡人口为1.22万人,自然增长人口为-0.44万人。出生率为5.86‰,死亡率为9.19‰,自然增长率为-3.33‰。
七、人口分布
2023年分县区常住人口
|
常住人口(万人) |
占全市比重(%) |
池州市 |
132.34 |
100.00 |
贵池区 |
58.77 |
44.41 |
东至县 |
39.04 |
29.50 |
石台县 |
7.75 |
5.86 |
青阳县 |
22.78 |
17.21 |
开发区 |
1.41 |
1.07 |
集中区 |
1.09 |
0.82 |
九华山 |
1.50 |
1.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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