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全市上下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有效落实各项政策举措,全市经济运行平稳向好,生产稳定增长,需求持续恢复,高质量发展取得新进展。
根据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结果,上半年,全市实现生产总值583.5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同比增长6.2%。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6.3亿元,增长4.2%;第二产业增加值279.1亿元,增长8.4%;第三产业增加值278.1亿元,增长4.3%。
一、农业生产形势稳定,夏粮生产再获丰收。上半年,全市农林牧渔业总产值47.6亿元,按可比价计算,同比增长4.4%。夏粮总产量6万吨,增长0.8%。蔬菜产量11万吨,增长2.7%。水产品产量8.5万吨,增长4.1%。肉类总产量3.4万吨,增长0.4%。其中,牛、禽肉产量分别增长19.1%、8%。禽蛋产量增长2%。
二、工业生产持续向好,民营企业贡献突出。上半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4.3%。分三大门类看,采矿业增加值增长38.6%,制造业增长8.5%,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增长7%。民营企业增加值增长16%,比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高1.7个百分点,对全部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贡献率达86.1%。
三、服务业继续恢复,旅游市场持续升温。上半年,全市服务业增加值增长4.3%,比一季度加快0.3个百分点。其中,金融业、其他营利性服务业增加值分别增长5.7%、5.5%。旅游总收入411.6亿元,增长19.1%;接待游客人数3515.7万人次,增长10%。
四、固定资产投资增势良好,工业投资引领增长。上半年,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10.8%。分产业看,第一产业投资增长3.9%,第二产业投资增长28.3%,第三产业投资下降7.5%。工业投资增长28.3%,拉动全部投资增长14.3个百分点。其中,制造业投资增长29.9%,技改投资增长20.4%。房地产开发投资下降36.2%,商品房销售面积下降14.9%。
五、市场销售逐步回暖,升级类消费较快增长。上半年,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63.3亿元,同比增长4.3%。按经营地分,城镇消费品零售额204.4亿元,增长4.2%;乡村消费品零售额58.9亿元,增长4.6%。从消费类型看,商品零售额227.7亿元,增长4.1%;餐饮收入35.6亿元,增长5.4%。限额以上金银珠宝类商品零售额增长14.5%,汽车类增长12.3%,其中新能源汽车增长42%。
六、外贸进出口规模扩大,贸易结构持续优化。上半年,全市外贸进出口总额69.9亿元,同比增长2.5%。其中,出口18.6亿元,增长9.2%;进口51.3亿元,增长0.3%。保税物流进出口32.9亿元,占进出口总额的比重为47%,一般贸易占31.3%、加工贸易占18.9%。民营企业进出口占49%,国有企业进出口占46.4%。
七、财政收支平稳增长,金融市场稳健运行。上半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8.7亿元,同比增长2.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7.5亿元,增长6%。其中,科学技术、农林水事务等民生支出分别增长109.8%、21.8%。6月末,全市金融机构本外币存款余额1934.6亿元,增长10.3%;贷款余额1641.5亿元,增长17.5%。
八、就业形势总体稳定,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下降。上半年,全市城镇新增就业7594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58.4%,失业人员再就业3346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693人。全市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下降0.2%。从八大类看,食品烟酒价格下降1.8%,衣着价格上涨3.4%,居住价格上涨0.1%,生活用品及服务价格上涨1.4%,交通通信价格下降1.2%,教育文化娱乐价格上涨0.1%,医疗保健价格上涨0.3%,其他用品及服务价格上涨4.8%。
总的来看,上半年全市经济运行稳中向好,高质量发展取得新进展。同时也要看到,当前外部环境依然复杂严峻,部分行业、部分领域依然承压,经济持续回升基础仍需夯实。下阶段,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365体育: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奋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行稳致远。
附注
(1)地区生产总值及其分类项目增长速度按不变价计算,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及其分类项目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均为实际增长速度;其他指标除特殊说明外,按现价计算,为名义增长速度。
(2)三次产业: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和《三次产业划分规定》,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不含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不含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第三产业是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
(3)规模以上工业的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
(4)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是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在一定时期内完成的建造和购置固定资产的工作量以及与此有关的费用的总称。统计范围为辖区内各种登记注册类型的法人单位、个体经营户、其他单位进行的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及所有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报表按月进行全面调查(1月份数据免报)。
(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是指企业(单位)通过交易售给个人、社会集团非生产、非经营用的实物商品金额,以及提供餐饮服务所取得的收入金额。其统计范围是: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
(6)居民可支配收入指居民可用于最终消费支出和储蓄的总和,即居民可用于自由支配的收入。既包括现金收入,也包括实物收入。按照收入的来源,可支配收入包含四项,分别为: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和转移净收入。
(7)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是反映一定时期内城乡居民所购买的生活消费品和服务项目价格变动趋势和程度的相对数,是对城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和农村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进行综合汇总计算的结果。通过该指数可以观察和分析消费品的零售价格和服务项目价格变动对城乡居民实际生活费支出的影响程度。
(8)进出口数据来源于池州海关;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数据来源于市财政局;金融机构本外币存贷款余额数据来源于365体育:人民银行池州中心支行;城镇新增就业数据来源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9)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可能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上半年全市主要指标数据
指 标 |
单位 |
绝对量 |
比上年同期增长(%) |
一.地区生产总值 |
亿元 |
583.5 |
6.2 |
第一产业 |
亿元 |
26.3 |
4.2 |
第二产业 |
亿元 |
279.1 |
8.4 |
第三产业 |
亿元 |
278.1 |
4.3 |
二.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 |
亿元 |
|
14.3 |
其中:大型企业 |
亿元 |
|
8.4 |
中型企业 |
亿元 |
|
57.0 |
小型企业 |
亿元 |
|
10.7 |
三.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
亿元 |
263.3 |
4.3 |
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 |
|
|
|
城镇 |
亿元 |
204.4 |
4.2 |
乡村 |
亿元 |
58.9 |
4.6 |
按消费类型分 |
|
|
|
商品零售 |
亿元 |
227.7 |
4.1 |
餐饮收入 |
亿元 |
35.6 |
5.4 |
四.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
亿元 |
58.7 |
2.7 |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
亿元 |
117.5 |
6.0 |
五.进出口总额 |
亿元 |
69.9 |
2.5 |
出口 |
亿元 |
18.6 |
9.2 |
进口 |
亿元 |
51.3 |
0.3 |
六.固定资产投资额 |
亿元 |
|
10.8 |
第一产业 |
亿元 |
|
3.9 |
第二产业 |
亿元 |
|
28.3 |
其中:工业 |
亿元 |
|
28.3 |
第三产业 |
亿元 |
|
-7.5 |
其中:房地产开发 |
亿元 |
|
-36.2 |
七.月末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 |
亿元 |
1934.6 |
10.3 |
月末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 |
亿元 |
1641.5 |
17.5 |
八.居民消费价格指数 |
% |
99.8 |
-0.2 |
九.全社会用电量 |
亿千瓦时 |
58.1 |
9.8 |
其中:工业用电量 |
亿千瓦时 |
45.6 |
8.9 |
注:地区生产总值及其分类项目增长速度按不变价计算;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及其分类项目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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