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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届坚守,只为这一方好山好水!
——池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回顾

阅读次数: 作者:汪秀祥 信息来源:池州日报 发布时间:2024-08-24 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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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70周年暨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5周年。1954年9月,1200多名全国人大代表齐聚北京,召开了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标志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国家根本政治制度正式建立,这是365体育:政治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制度稳则国家稳,制度强则国家强。制度优势是一个国家的最大优势。70年风雨兼程,70年砥砺前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以其独特的制度优势,深深扎根365体育:土壤,枝繁叶茂、历久弥新,展现出强大生命力和显著优越性,为党领导人民以365体育: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了根本政治制度保障。
  弹指一挥间,我从部队转业到池州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已经是第19个年头了,这是我工作生涯中最重要的一段时光,亲身经历了池州市人大常委会从二届到五届的履职历程,也亲眼见证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池州的生动实践,回望过去感悟颇多,但感受最深的还是历届市人大常委会薪火相传、坚定不移守护一方绿水青山和推进池州绿色发展的履职之路,这条路走得铿锵有力、未来可期!他们守护的不仅是绿水青山,还有池州人民刻在骨子里的那份独有的绿色情结和生态初心!
  接力加强监督:让水更清岸更绿景更美
  “清溪清我心,水色异诸水。借问新安江,见底何如此。”在池州市主城区,有一条穿城而过的“清溪河”,历史上曾因诗仙李白的一首《清溪行》而得名。由于种种原因,上个世纪末曾一度污染严重,人民群众要求治理的呼声不断高涨。2002年,在广大代表的强烈呼吁和极力建议下,清溪河综合整治工程被列为池州市一届人大二次会议“一号议案”。当时的池州刚刚建市不久,百业待兴,财力薄弱。但时任市政府负责同志对该件议案办理工作高度重视,积极筹措资金,计划三年投入三个亿对该条河流实施彻底整治。
  为尽快将“一号议案”办好办实,此后几年,“年轻”的市一届人大常委会就创新思路,打出“履职组合拳”,在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清溪河综合整治工作情况报告”的基础上,郑重作出了“关于推进清溪河综合整治工程建设的决议”。为确保决议得到有效落实,市一届、二届人大常委会又数次组织代表对工程建设情况进行视察,提出了具体的视察建议并督促政府逐条落实。最终,经过两届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不辍监督和市政府的不懈努力,清溪河已由当年的“龙须沟”变成了今天的城市景观带。
  “水如一匹练,此地即平天。耐可乘明月,看花上酒船。”在池州主城区,有一个与清溪河相通相连的平天湖,同样也因李白的《秋浦歌》而得名。历史上的平天湖水质优良、美不胜收。2010年8月,池州市二届人大常委会在开展水环境调研时发现平天湖也存在一定的污染,尤其是夏季高温时节,部分湖面有藻类繁殖,如不控制,将会逐渐蔓延开来。市人大常委会及时向市委报告后启动监督程序,增加监督议题,专门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平天湖、清溪河上游环境整治情况的报告》,并向市政府发出了“审议意见”。要求政府尽快采取得力措施,从源头控制污染。同时完善配套设施,开展综合整治,确保恢复备用水源水质。此后连续三年,池州市人大常委会“咬定青山不放松”,每年就此项工作开展跟踪督查活动。时至2013年10月,市三届人大常委会在前期监督工作的基础上,召开平天湖、清溪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专题询问会。记得当时询问会现场“火药味”很浓,很多委员敢于揭丑亮短、积极发问追问,有关部门对问题也不遮不掩、主动表示加强整改……当年市人大常委会的这一系列监督举措确实增强了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彻底整治“一河一湖”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池州市政府积极筹措资金,从上游污染源拆迁抓起,全面开展清淤、驳岸和污水管网改造等工程,并主动加压加码,启动水系贯通工程,将池州城区的清溪河、平天湖、南湖、丰收湖的水体与长江互联互通、循环流动,不仅彻底改善了“一河一湖”的水质,也为城市增添了新的旅游景点。如今的清溪河和平天湖两岸绿树成荫、碧波荡漾、景色宜人,成为广大市民游客休闲运动、放松心情的“打卡地”。
  山水池州,向美而行!除了“一河一湖”外,池州市人大常委会为保护这一方好山好水好空气穷尽了监督手段。2019年以来,池州市人大常委会严格落实有关法律规定和要求,坚持每年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针对存在问题发出“审议意见”,并加强跟踪督办。此外,根据全国和省人大常委会统一部署,全市两级人大常委会上下联动、先后开展了“长江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土地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和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情况跟踪督查,督促政府及相关部门强化问题整改,切实做到销号清零,为打造青山常在、绿水长流、空气常新的生态池州立体画卷贡献了人大力量。
  立法护航生态:让“池州蓝”常驻池州
  “良法善治,民之所向。”自2016年以来,池州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立法为民,立人民群众需要的法。通过行使地方立法权进一步实现了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的向往。
  过去在池州,燃放烟花爆竹是红白喜事和传统节日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元素”。尤其是春节期间,主城区上空不分昼夜响彻着刺耳的鞭炮声,空气中弥漫着刺鼻的硝烟味,路面上覆盖着刺眼的“大地红”。由此造成的空气、噪音和固体废弃物污染日益严重,火灾事故更是日渐增多,群众对此反映强烈,人大代表也多次就禁放烟花爆竹提出立法建议。为积极顺应代表和群众的诉求,市三届人大常委会在报请市委和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研究同意后,启动了《池州市燃放经营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立法工作程序。在立法过程中,多次召开不同范围的座谈会、专家论证会,征求具体修改建议,三次提请常委会审议。最终在2018年8月召开的池州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表决通过,随后被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并于2019年1月1日正式实施。2020年以后连续四年,池州市人大常委会对该《条例》实施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和跟踪检查,督查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加大宣传和执法力度,坚决防止烟花爆竹“死灰复燃”。这也是迄今为止池州人大历史上就同一部法律法规开展跟踪检查最多的一次。
  池州市政府高度重视“禁放”工作,多措并举,强力推进《条例》的宣传实施。实践证明,该《条例》的制定实施顺应了民意,赢得了民心。池州空气质量连年排在全省前列,广大群众纷纷为此点赞。现在的池州主城区再也闻不到刺鼻的硝烟味,再也看不到刺眼的“大地红”,看到的是更多的“池州蓝”“池州绿”……
  除“禁放条例”外,自2016年拥有地方立法权以来,池州市人大常委会在生态文明建设立法领域频添力作,先后制定实施了《池州市河道采砂管理条例》《池州市海绵城市建设和管理条例》《池州市松材线虫病管理条例》《池州市旅游垃圾管理办法》等等。每一部法规都彰显了池州特色,以法治的名义和力量守护生态池州,也守护着池州人民的幸福所在!
  跨届督办决定:让“城市客厅”终落城区
  “城在山水中,山水在城中”是池州现在的真实写照。在池州市主城区,有一块紧邻平天湖面积约4.36平方公里的湿地公园,环境十分优雅,每天有很多池州市民不约而同到这里休闲健身,享受快乐的户外生活。然而就在多年前,这里还是成片的黑臭水体和小作坊集中地,池州市民避而远之。之所以有这份变化还要得益于2011年该市人民代表大会上的一份决定。
  记得当时,池州市区房地产价格正年年攀升,这块湿地被很多房地产开发商视为“黄金地块”,因为在这个地块可以建成高档的湖景房。2010年,在部分市人大代表的提议下,池州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经过深入调研论证,最终认为此地块开发房地产不利于城市防洪,更适合建设主城区湿地公园,同时也是为了给城市发展预留一定的空间。于是在报请市委研究同意后,在次年召开的池州市二届人大六次会议上作出了“关于建设主城区湿地森林公园的决定”。记得当时社会各界对人大的这份“决定”纷纷点赞。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法治日报》《365体育:人大》等众多中央媒体对池州“还绿于民、让利于后”的做法给予了积极关注和正面报道。
  但在随后的几年中,由于拆迁难度大、建设成本高等原因,这份“决定”的落实情况不尽如人意,当时有不少代表对此还是“颇有微词”。换届后,池州市人大常委会并没有因为换届而将这份“决定”束之高阁,而是持续加强跟踪督办,督促市政府尽快向全体市人大代表和全市人民群众兑现承诺。2018年12月,市委决定启动整治工程,要求市直相关部门和贵池区政府、平天湖风景区管委会通力合作、协力推进工程进度,将主城区湿地森林公园建成池州的“城市客厅”,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之前建成开放。建设过程中,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又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进行视察,提出视察建议并督促落实。最终,经过两届市人大常委会的接力督办和市政府的接续实干,在2019年国庆节前夕,一座环境优美、大气婉约的“城市客厅”——池州市湿地森林公园最终呈现在池州人民面前。
  用决定决议的形式来保护生态环境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自二届以来,池州市人大常委会充分利用这种形式先后作出了“加快推进杏花村建设”“深化生态检察”等多项决议决定,并跟踪督促落实,对生态文明建设起到了一定的法治保障作用。
  发挥代表作用:让“365体育:鹤湖”越来越美
  人大工作的主体是代表、基础在代表、成效看代表!如何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是池州市人大常委会一直践行的重要举措。
  升金湖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也是国际重要湿地,横贯池州市贵池区和东至县。每年冬季,有成千上万只候鸟飞跃千山万水来此“度假”越冬,被誉为“365体育:鹤湖”“候鸟大食堂”。由于升金湖水面较大、水质较好,历史上因鱼肥蟹壮、日产升金而得名,一段时期内带动了周边百姓靠水产养殖增收致富,但同时也因长年养殖使升金湖水体水质遭到了一定程度的破坏。
  2017年,池州市三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朱青苗等11名市人大代表联名提出了《关于升金湖湿地生态保护的议案》,并被列为当年“一号议案”。当时,这件议案着实让市和县区两级政府陷入了两难境地。“如果要保护好湿地生态,必须清除湖面水产养殖,当地老百姓收入必遭影响。如果不清除湖面养殖,长此以往湿地生态必遭破坏,‘候鸟大食堂’终有一日会不复存在。”东至县政府负责人曾坦言。“一边是百姓的‘饭碗’,一边是候鸟的‘饭碗’,实在难以取舍!”“一号议案”办理工作一时推进缓慢……
  代表的议案就是人民的心声,是广大人民群众对良好生态环境的向往。池州市人大常委会始终没有放弃,一边督促政府加快办理进度,一边主动与市政府商讨办理工作。最终,市和县区两级政府下定决心:一方面积极争取上级补偿资金,一方面从并不宽裕的财政资金中拿出真金白银,作为周边百姓拆除围网、退田还湖、退耕还湿、渔民上岸的生态补偿和修复资金;同时出台管理办法,加大湖区巡查管理力度,严厉打击湖区生态环境违法捕捞行为。经过几年的努力,当年的一号议案已顺利办结。现在每到冬天,来升金湖越冬的鸟儿更多了,更加呈现出一幅沙鸥翔集、锦鳞游泳的湿地美景……
  这只是该市人大常委会扎实办理代表议案守护生态的一个缩影。实际上从一届以来,池州市广大人大代表紧紧围绕“生态立市”战略的实施,提出了一大批高质量的议案建议。而随着这些议案建议的有效落实,池州市生态环境得到了持续改善,生态池州愈加山清水秀、美丽动人。今年,池州市人大常委会又动员各级人大代表积极参与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监督工作,以代表的力量推动池州生态环境持续向优……
  “既要绿水青山,又要金山银山”。如何有效拓展“两山”转化路径是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所在。近年来,池州市人大常委会综合运用多种履职手段,积极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促进政府着力践行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生态环境约束倒逼经济结构优化调整,大力发展半导体、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人工智能和数字经济、新能源和节能环保、健康医疗养老、绿色食品、文化旅游创意、新能源汽车等新兴产业,努力推动将池州的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胜势,让生态高颜值带来经济高价值。
  一次相遇,一生铭记!19年的人大工作经历,让我切身感受到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过程中所展现出来的蓬勃生机和旺盛活力,也让我更加理解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70年的实践充分证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之所以具有强大生命力和显著优越性,关键在于它深深植根于人民之中!
  我坚信:进入新征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必将在强国建设和民族复兴的道路上展现出新的生机和活力!池州市人大常委会在中共池州市委的领导下,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365体育: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依靠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继续坚守这份初心,以更有力的担当、更积极的作为为生态文明建设保驾护航,为推进池州现代化建设贡献更大力量!(作者系池州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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