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365体育 > 资讯中心 > 县区动态

服务中心大局 共建灵秀青阳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青阳县的实践综述

阅读次数: 作者:夏果 信息来源:池州日报 发布时间:2024-10-19 08:40
[字体:]

70年风雨兼程,70年历久弥新。1954年7月,青阳县召开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标志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该县正式建立,此后一至五届每届任期为两年。“文革”期间,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一度遭到严重破坏,1968年4月成立青阳县革命委员会,取代县人大工作。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得到恢复,1981年3月-4月召开青阳县六届人大一次会议,首次选举产生县人大常委会,并将每届任期改为三年。1993年1月县十届人大一次会议召开后,又将每届任期改为五年。截至2024年1月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闭幕,累计召开58次人民代表大会。回顾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青阳波澜壮阔的70年,就是一部反映青阳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进步史,更是一部谋求青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时代进阶史。
  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扎实有力
  43年来,青阳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始终在发展中履职行权,坚持每年围绕项目建设、产业培育、城市发展、生态旅游等中心工作开展专题调研,听取专项工作报告并作出相关审议决定,开展专项监督,做到党委工作部署到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
  当好社情民意的传递员。县委每次重大决策、每项重点规划、每个重大项目,都牵动着青阳广大群众的心,也是县人大常委会紧盯不放的重点。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前夕,专门就群众关心关切的南部新城建设规划开展调研,在广泛收集群众意见、听取政府专题报告的基础上,常委会作出了关于建设南部新城的决定,从历史责任、专项规划、投入保障、统筹兼顾、齐抓共建等5个方面提出明确要求,把党委的决策部署同人民群众的美好愿望充分结合起来,青阳城区建设自此正式拉开框架,城市发展步入快车道。2017年8月,池黄高铁建设正式启动,在青阳境内设立九华山站,但是不少群众反映站房面积偏小等问题,常委会随即组织开展调研视察活动,多方听取专家、群众以及政府部门意见。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依法作出《关于同意增加九华山高铁站站房面积的决定》,站房面积增加至15000平方米。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关于同意九华山站增设到发线及基本站台的决定》,站场设计规模由2台6线调整为3台7线(含基本站台),功能更加齐全,较好地满足了群众的期盼。2024年4月26日,池黄高铁正式开通运营,青阳人民高铁梦圆。
  当好推动落实的监督员。人大监督是宪法赋予的权力,多年来,县人大常委会坚持聚焦重点、创新形式,不断提升监督工作质效,推动政府部门工作水平整体提升。县十一届和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对调整工业经济结构、优化工业发展环境等方面先后开展多次视察调研,有针对性地提出一系列意见建议,并形成报告供县委决策参考。2003年3月,县委县政府决定沿318国道南侧规划建设工业园区,此后历届县人大常委会均将开展工业园区方面调研纳入年度监督工作计划,为推动工业经济发展建言献策。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履职期间,把开展工作评议作为加强人大监督、改进机关作风的重要方式。坚持每年度有计划地选取2个县政府组成部门开展工作评议。2017年以来,先后对县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局等15家单位开展了16次工作评议,涵盖了政府口的主要组成部门,有力推动了县政府及工作部门依法行政。2020年起,对上一年开展的工作评议意见办理情况进行“回头看”,确保评议真正发挥作用。常委会认真贯彻实施《预算法》《安徽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每年度定期开展财政、审计工作调研,落实“全口径、全过程、全方位”监督要求。2020年5月,县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正式上线运行,充分利用大数据,精准开展预决算监督工作,提升财政资金管理质效。
  当好乡村振兴的服务员。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县人大常委会始终紧扣党中央重大战略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安排,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优势,为推动乡村全面振兴贡献力量。常委会连续多年开展脱贫攻坚专题调研,深入开展扶农助农政策和帮扶机制落实情况监督,联动开展乡村产业振兴大调研,形成5篇专题调研报告供党委政府决策参考。2017年,选派2名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驻村扶贫;2021年2月,县人大常委会驻酉华镇宋冲村扶贫工作队被党中央、国务院授予“全国脱贫攻坚先进集体”荣誉称号。聚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先后开展“五清一改”、和美乡村建设等专题调研,提出一系列农民关心关切的意见建议,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始终坚持法治观念,民主法治建设稳健有力
  43年来,青阳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忠实履行法定职责,严格依法办事,发扬人民民主,保证宪法和法律法规在该县得到全面有效实施,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不断完善健全。
  深化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着力提高普法工作针对性,扎实推进普法“五年规划”工作,每届听取、审议县政府关于普法工作开展情况和下一步工作安排意见的报告,作出普法决议,大力推动政府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切实弘扬法治精神,深入开展“12·4”宪法日和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组织县乡人大专题宣传《民法典》《长江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扎实开展“江淮普法行”“食品安全江淮行”“环保世纪行”等系列活动,推动形成尊法、信法、守法、护法的良好环境。 
  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坚决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积极支持“一府两院”的工作,寓支持于监督之中,促进依法行权、依法办事,共同营造依法治县人人有责、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连续三年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调研,坚持每年一个专题,分别对县法院刑事审判、司法体制改革、民事审判等工作,县检察院侦查监督、司法责任制、公益诉讼等工作依法开展监督。依法做好人大信访工作,学习运用“枫桥经验”,提高初信初访的处理质量,切实增强信访督办效果。
  保证法律法规全面实施。关注水旱灾害防御情况,开展《防洪法》执法检查,督促各级各部门强化汛前检查和工程建设,补好短板,打好防汛抗旱“主动仗”。关注生态文明建设,开展环境保护“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现场调研污染防治举措,听取县政府关于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报告,压实监管主体责任。关注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城区饮用水源地保护、老旧小区改造、农村“四好”公路建设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先后对《土壤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安全生产法》《森林法》《省宗教事务条例》《池州市城市管理条例》等一批重点法律法规开展40余次执法检查,基本涵盖经济发展、安全环保、民计民生以及社会事业的方方面面。
  始终坚持为民服务,代表作用发挥生动有力

43年来,县人大常委会持续强化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推动驻青代表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惠民生,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落实代表联络机制。坚持“常委会联系代表、代表联系群众”的“双联”制度,扎实开展人大代表“联系选民月”活动。近5年来,多次开展常委会组成人员集中走访县人大代表活动,共收集各类意见建议400余条,转交“一府两院”并得到有效办理。落实在青市人大代表向县人大常委会述职,组织县人大代表向原选区选民述职。邀请代表列席县人大常委会会议70余人次,参加常委会组织的视察、调研和执法检查300余人次,进一步密切了与代表的联系。
  提升议案建议办理质效。定期组织代表开展视察、调研,围绕发展重点和民生热点,引导代表提出高质量的议案和建议。县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共收到代表提出的议案和建议189件,均通过召开交办会的形式转交办理。坚持主任会议领衔督办、各工作机构跟踪督办、代表参与督办制度,同时做好闭会期间代表议案建议交办督办工作,扎实开展“关注民生提建议,五级代表在行动”,去年累计收集各类意见建议9439件,已办结5825件。注重榜样引领,近5年来,累计表彰优秀议案9件、优秀建议25件、先进承办单位31个,提升议案建议“提交办”质效。
  强化代表履职保障。牢固树立代表主体意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代表工作,增强代表履职成效。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的原则,持续优化代表履职平台,建立健全代表履职档案,强化代表履职管理和监督。加强对代表小组活动的指导,建设代表活动“家室站点”131个。丰富代表闭会期间活动,组织代表参加各类相关培训,提升履职能力水平。出台《代表活动经费管理使用办法》,对无固定工资收入的代表参加人大及其常委会活动,按照标准发放误工补贴,为代表履职提供保障。积极做好在青省、市人大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工作。

始终坚持严实作风,人大自身建设强健有力

43年来,县人大常委会坚持把加强自身建设放在重要位置,围绕“四个机关”目标要求,不断修炼县乡人大“内功”。

抓好纪律作风建设。坚决扛牢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市县委实施细则,坚持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坚决整治“四风”等突出问题。抓好省委巡视、县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深化结果运用。修订完善县人大常委会履职、代表工作、机关内部管理等40余项制度。支持驻机关纪检监察组工作,强化监督成效。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党内政治生活,经常性查摆问题,剖析原因,解决问题,从严从实加强机关作风和纪律建设。

抓好队伍能力建设。常委会班子成员积极参加联系镇村、联系项目、“双招双引”等工作,努力促进中心任务完成。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民办实事效果明显。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机关活力得到进一步激发。加强人大宣传和交流工作,传递人大声音,展示人大风采,提升人大工作影响力。近5年来,累计在上级媒体登载宣传信息稿件500余篇,位居全市前列,连续多年被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表彰。

抓好基层基础建设。完善指导乡镇人大工作意见,健全常委会负责同志联系乡镇人大工作制度,依法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常态化安排乡镇人大负责同志列席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定期邀请乡镇人大负责同志参加县人大常委会组织的各项工作活动。鼓励乡镇人大主席团组织代表在闭会期间开展更多活动,充分发挥作用。积极支持乡镇人大根据实际情况,在实践中探索好经验、好做法,持续提升基层人大工作水平。

43年风雨兼程、43载初心不变,青阳县人大常委会始终立足本职、忠诚尽责,与县委同心共向、与群众同频共振,发挥好人大的监督和支持作用,持续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工作机制,持之以恒强化自身建设,为加快建设现代化“九华圣境、灵秀青阳”凝聚各方智慧、贡献人大力量。

(作者系青阳县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副主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