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池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池州市监察委员会
2021年部门预算
2021年2月7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1. 主要职责
2.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3. 2021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关于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关于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3.关于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4.关于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5.关于2021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6.关于2021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7.关于2021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8.关于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9.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及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10.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含机关运行经费、政府采购预算、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国有资产占用情况等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表(附表)
1.2021年池州市纪委监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2021年池州市纪委监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2021年池州市纪委监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4.2021年池州市纪委监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5.2021年池州市纪委监委收支预算总表
6.2021年池州市纪委监委收入预算总表
7.2021年池州市纪委监委支出预算总表
8.2021年池州市纪委监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9.2021年池州市纪委监委政府采购预算表
10.2021年池州市纪委监委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根据《365体育:共产党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市纪委监委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全市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省纪委及市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市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二)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市委工作部门、市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各县区党委、纪委等党的组织和市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三)在市委领导下,配合开展巡视巡察工作,监督推动中央、省委巡视及市委巡察发现问题整改落实。
(四)负责全市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家监委和省委、省监委及市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市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五)依照法律法规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市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六)负责组织协调全市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七)负责综合分析全市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研研究;起草、修改全市纪检监察制度规定,参与起草制定有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八)加强对反腐败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九)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市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市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县区纪检监察机关以及市属企业、市属高校纪委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十)完成省纪委监委和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市纪委监委2021年度部门预算包括市纪委监委机关本级,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具体情况见下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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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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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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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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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纪委监委机关本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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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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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21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一,坚定不移践行“两个维护”,以强有力的政治监督保障我市“十四五”顺利开局。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深入开展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深化运用“三查三问”督查问责机制,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特别是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和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长江大保护等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跟进监督检查,发挥保障作用。
第二,坚持“三不”一体推进反腐败斗争,不断提高治理腐败效能。聚焦政策支持力度大、投资密集、资源集中的领域和环节,坚决查处重大工程建设、重点项目审批、公共资源交易等方面的腐败问题。深化金融领域反腐败工作,加大对政法系统腐败惩治力度。深化标本兼治,做实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建成使用市廉政警示教育馆。
第三,深化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锲而不舍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协助市委深化新一轮“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坚决打好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攻坚战持久战。严禁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围绕节约粮食、制止餐饮浪费开展专项监督。
第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围绕各项惠民富民、促进共同富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加强监督检查,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持续纠治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执法司法等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坚决惩处涉黑涉恶“保护伞”。
第五,坚守政治巡察职能定位,发挥监督利剑和联系群众纽带作用。重点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和保障“十四五”顺利开局,深化政治巡察。全面总结四届市委巡察工作,系统谋划五届市委巡察工作规划和巡察全覆盖方案。
第六,推动完善监督体系,在严管厚爱中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协助市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党委(党组)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工作办法》,常态化规范化开展党内政治监督谈话。做深日常监督,推动监督下沉、监督落地、监督于问题未发之时。严明换届纪律,严肃查处拉票贿赂、买官卖官、跑官要官等行为。严格执行党员全力保障条例,最大限度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第七,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提升规范化法治化水平。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围绕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关键环节,加强对县区纪委监委的领导。推深做实基层纪检监察体制改革。
第八,坚持内涵式发展,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加强市纪委常委会政治建设,优化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结构,开展专业化能力提升专项行动。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市纪委监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2047.58万元。收入按资金来源分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047.58万元;按资金年度分为: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047.58万元。支出按功能分类分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75.79万元,占86.7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1.71万元,占5.94%;卫生健康支出40.09万元,占1.96%;住房保障支出109.99万元,占5.37%。
二、关于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纪委监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047.58万元,比2020年预算拨款增加335.81万元,增长19.62%,主要原因:一是委机关和巡察办工作人员增加;二是廉政警示教育基地二期项目工程建成运行。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1775.79万元,占86.7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1.71万元,占5.94%;卫生健康支出40.09万元,占1.96%;住房保障支出109.99万元,占5.37%。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2021年预算1775.79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315.10万元,增长21.57%,增长原因主要有:一是委机关和巡察办工作人员增加;二是廉政警示教育基地二期项目工程建成运行。其中“行政运行”预算1586.0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转,完成职能工作任务而发生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预算189.7万元。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人力资源事物)161.7万元,主要用于委机关执纪审查工作经费;行政运行(人力资源事物)2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正常运转工作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2021年预算121.71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8.63万元,增长7.63%,增长原因主要是委机关和巡察办工作人员增加。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1.71万元,主要用于委机关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经费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 2021年预算40.09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4.98万元,增长14.18%,增长原因主要是委机关和巡察办工作人员增加。其中“行政单位医疗”预算40.09万元,主要用于市纪委监委机关医疗保障方面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2021年预算109.99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7.1万元,增长6.90%。增长原因主要是委机关和巡察办工作人员增加。其中“住房公积金”预算109.99万元,主要用于委机关人员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关于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纪委监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73.58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777.9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它社会保障缴费。
商品和服务支出285.5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培训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它商品和服务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0.12万元,主要包括:住房公积金、奖励金等。
四、关于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市纪委监委2021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五、关于2021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管理的原则,市纪委监委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市纪委监委2021年收支总预算2047.58万元,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六、关于2021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市纪委监委2021年收入预算2047.5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47.58万元,占100%。比2020年预算增加335.81万元,增长19.62%,增长主要原因:一是委机关和巡察办工作人员增加;二是廉政警示教育基地二期项目工程建成运行。
七、关于2021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市纪委监委2021年支出预算2047.58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335.81万元,增长19.62%,增长原因主要是:一是委机关和巡察办工作人员增加;二是廉政警示教育基地二期项目工程建成运行。其中:基本支出1173.58万元,占57.32%,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支出;项目支出874万元,占42.68%,主要用于执纪审查、监察调查、市委巡察、监督检查、宣传教育等工作支出。
八、关于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市纪委监委2021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市纪委监委2021年没有设置绩效目标的项目,故没有安排绩效评价。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市纪委监委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84.39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37.76万元,增长15.31%,增长主要原因是按照基本支出定额标准计算的公用经费略有增长。
(二)政府采购情况。
市纪委监委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市纪委监委有执法执勤车7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单位0个,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个。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购置公务用车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个,安排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个。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主要包括一般 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和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 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表
1.2021年池州市纪委监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2021年池州市纪委监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2021年池州市纪委监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4.2021年池州市纪委监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5.2021年池州市纪委监委收支预算总表
6.2021年市纪委监委收入预算总表
7.2021年池州市纪委监委支出预算总表
8.2021年池州市纪委监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9.2021年池州市纪委监委政府采购预算表
10.2021年池州市纪委监委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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