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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00003280319R/202107-00014 组配分类: 部门解读
发布机构: 池州市水利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标题: 【市水利局文字解读】《池州市水利发展“十四五”规划》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1-07-02
废止日期:
【市水利局文字解读】《池州市水利发展“十四五”规划》
发布时间:2021-07-02 15:06 来源:池州市水利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6月28日,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池州市水利发展“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下面就《规划》决策背景依据、制定意义、起草过程、工作目标、主要任务等几个方面作简要解读。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一)决策背景

“十三五”以来,我市水利发展取得显著成就,水利行业能力水平明显提高,全市防洪排涝标准、供水安全保障水平、生态环境质量等得到全面提升和改善,为决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提供了有力支撑。但与贯彻“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方针、落实“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推进池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相比尚存在一定差距。“十四五”时期是我国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基本实现现代化迈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池州市开创现代化“三优池州”新局面的关键阶段,水利改革发展面临新形势和新要求。池州市必须深入贯彻新时代治水方针,全面落实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统筹谋划、系统解决好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和水灾害等新老问题。编制《池州市水利发展“十四五”规划》,加强池州水利发展“十四五”顶层设计不仅显得十分必要而且十分迫切。

(二)决策依据

1. 安徽省水利发展“十四五”规划;

2. 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池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池政〔2021〕10号);

3. 《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池州现代水网规划的批复》(池政秘〔2020〕251号);

4. 水利专项规划:《农业灌溉供水专项规划》、《全市农村居民供水安全保障规划》、《池州市灾后水利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等。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编制《池州市水利发展“十四五”规划》,统筹谋划“防洪水、排涝水、供优水、保绿水、秀美水、管好水”,着力解决生态系统大保护前提下的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问题,处理好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的关系,补齐防洪、供水、水生态、水文化、信息化等短板,完善水利基础设施网络,推进重点领域监管,努力提升池州市水利改革发展水平,为建设“三优池州”提供强有力的水利保障,为构建“两山理论”的池州模式奠定基础。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市水利局高度重视《规划》编制工作,成立编制工作领导小组,落实5个工作专班,组织开展多轮调研座谈,多轮次向国家水利部、省水利厅汇报,紧盯国家“十四五”水利投资动向。2020年底,形成《规划》初稿,2021年2月,书面征求了各县区政府、市直相关部门共15个单位的意见,累计收到12条反馈意见,采纳10条,未采纳2条。2021年3月28日,组织召开专家咨询会,征询省市有关专家意见建议,并修改完善。2021年4月30日,在局网站和市政府网站上发布公众意见征集公告,公告期内未收到修改意见建议。2021年6月15日,市政府第6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池州市水利发展“十四五”规划》(送审稿)。2021年6月28日,经过市政府同意,正式印发。

四、工作目标

规划到2025年,水利基础设施网络体系进一步完善,水行业监管能力显著提升,水利发展能力明显增强。

——防洪抗旱减灾工程体系进一步完善。推进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工程建设。长江干流池州段总体达到防御长江1954年洪水标准,池州市主城区防洪标准50~100年一遇,县城防洪标准30~50年一遇,主要支流、中小河流沿岸城镇防洪标准总体达到20年一遇、农村总体达到10年一遇。池州市主城区排涝标准30年一遇,县城及重要建制镇排涝标准20年一遇,农村排涝标准总体达到10年一遇标准。

——水资源保障能力明显增强。全面实施国家节水行动,基本建成节水型社会。用水总量控制在9.12亿m?以内(贯流式火电用水按耗水量统计,再生水利用量超出水资源规划部分不列入),十四五期间万元GDP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十三五”末分别下降15%、13.6%,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55,工业用水5万m?以上在线计量率达100%。

——农村水利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大力实施农村饮水安全提质增效工程,不断完善以城乡一体化和区域规模化为主体的农村供水工程体系,建立健全全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长效管理机制。推进中型灌区节水改造工程建设,启动实施中型泵站改造项目建设,继续实施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工程。

——水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明显提高。涉水生态空间得到有效保护,河湖生态水量有效保障,开展水生态保护修复。水土保持率到达91%以上,初步建成与池州市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全面实现人为水土流失全过程常态化监管,人为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

——水行业监管能力显著提升。以河湖长制为载体的河湖管护责任基本落实,河湖面貌显著改善,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深入实施,建立水利工程良性运行管理机制,水法治体系初步建立,河湖、水资源、水工程监管能力全面提升,水利创新能力大幅提高,信息化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

五、主要任务

(一)实施防洪提升工程

1. 大江大河堤防建设与河道整治。实施长江池州段河道治理工程、长江干流池州段堤防防洪能力提升工程,胜利镇幸福洲外滩圩迁建工程、305外滩圩提标工程,秋浦河综合治理工程。

2. 控制性枢纽工程。新建2座大型水库、5座中型水库、5座小型水库;实施大板水库、东山水库移民工程;实施34条中小河流、21条山洪沟治理;实施7座水闸、247座中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实施易涝区排涝泵站项目24个。

(二)实施供水保障能力建设工程

1. 区域水资源配置工程。实施贵池区秋浦河至宝赛湖连通工程、九华山风景区映月潭抽水站补水工程。

2. 提水工程。改建贵池区木闸提水站工程,新建东至县黎村提水站工程。

3. 水资源节约与保护。进一步加强节水载体建设,强化节水宣传教育,推进三县一区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

4. 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实施贵池区、东至县、石台县、青阳县以及九华山风景区农村供水保障工程,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区域供水规模化发展。

5. 重点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实施25个重点中型灌区节水改造工程。

(三)实施水生态环境修复工程

1. 重点河湖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实施池州市“三河五湖”综合治理及生态修复工程以及升金湖、秋浦河、九华河等重点河湖生态修复工程11个。

2. 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工程。实施贵池区、东至县、石台县、青阳县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工程。

3. 水土保持及清洁小流域治理工程。实施17个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

(四)推进水利信息化建设

新建水文监测预警等基础设施,开展水利基础性、战略性研究,水利科技新技术新材料研究,水利科技推广等工作。

六、创新举措或新旧政策差异

综合池州自然地理、地形地貌、经济社会布局、水系分布和水资源开发利用特点,把握池州市江河(湖)关系和水系演变客观规律,从要素、功能、格局等不同视角,系统谋划池州水利发展“十四五”总体布局。结合池州主体功能区划和国土空间开发保护需求,初步形成“一带三区七廊”的总体布局。“一带”指长江干流(池州段)保护修复带,“三区”按照地形地貌与地理高程划分为西北平原区(圩区)、中部丘陵区、东南山地区,“七廊”指大通河、九华河、白洋河、秋浦河、黄湓河、尧渡河、龙泉河等流域面积500km2以上的7条主要河流。

长江干流(池州段)保护修复带。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强化“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思想理念,统筹开展长江岸线生态修复、岸线保护与治理、干流堤防防洪能力提升和河口湿地建设等,推动长江池州段率先建成皖江经济带最美绿色生态安全廊道。

西北平原区(圩区):围绕城镇化主战场和工业集中区建设,做好城市防洪排涝、供水保障、排污口治理;结合生态休闲度假区建设,依托水系连通,弘扬水文化和打造水景观,打通水上旅游线路。

中部丘陵区:结合丘陵地貌特征,开展中小河流治理、水土保持、水源涵养、水生态修复等工作;保障绿色农产品基地、新兴产业等用水需求以及农村饮水和城镇集中供水。

东南山地区:以水源涵养和水土保持为主,加强山洪沟治理;结合休闲旅游、禅修养生等,适度进行水文化景观建设;严格管控生态红线区开发活动,预留重大水利基础设施用地及生态空间。

七廊:以河流生态廊道建设和文化景观提升为重点,全力打造安澜之河、清水之河、生态之河、文化之河、致富之河。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市县政府的水利发展工作责任,加强总体设计和组织领导。水行政主管部门发挥牵头作用,主动与其他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形成水利发展工作合力。

(二)深化前期工作。压茬推进各项目前期工作,保证项目前期工作质量和深度,积极协调落实项目建设条件,推动项目多开早建。

(三)加大投入力度。积极争取中央、省级水利投资,多渠道筹集市县配套资金,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水利建设,建立长期稳定的水利建设投入机制,优化水利建设投资结构。

(四)强化要素保障。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将全市水利发展“十四五”规划确定的重点项目纳入到国土空间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落实要素保障,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五)严格监测评估考核。加强对规划目标指标实施进展监测,建立规划实施督促检查机制,加强对规划目标指标完成情况的考核监督,分析实施效果及存在问题。

八、下一步工作考虑

下一步,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池州市水利发展“十四五”规划》目标和任务要求,分年度抓好水利项目落地建设,确保《规划》顺利实施。

九、解读机关和解读人

解读机关:池州市水利局

解读人:丁贤臣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 2819089

电子邮箱:czsslj2819089@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