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残联【2014】33号
市民生办:
根据关于印发《2014年贫困残疾人康复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池残联【2014】3号)精神,为加大对贫困残疾人的救助力度,经市政府研究决定,从2011年开始在十二五期间,对贫困精神病患者实施药费补助,在省级补助基础上增加1300名,每人每年补助1000元药费,共需经费130万元,由市、县区按1:1比例共同负担,市级需负担65万元。
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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