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市编委《关于市招投标交易管理机构设置等问题的通知》(池编[2012]79号文)和《关于市招投标局更名等机构编制问题的批复》(池编[2015]1号文)规定,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是根据国家和省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牵头拟定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具体制度和规则,编制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目录,制定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标准;指导和监管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协调行业监管工作;负责公共资源交易评标专家库的管理;受理交易活动中产生的争议和纠纷,组织查处交易活动中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承担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部门概况
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由局机关和一家二级预算单位组成,其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全局编制22名,目前在职20名。
三、2016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6年,以“服务监管提升年”为主题,一手坚持“一站受理、全程公开、按时办结”抓交易服务,一手坚持综合管理与行业监督相结合、管办相分离抓综合监管,围绕两大方面开展十四项工作:1.着力规范形成标准。2.降低项目交易成本。3.完善验收评估机制。4.提高评标专家水平。5.提速电子平台试点。6.健全公共服务平台。7.细化数据统计服务。8.推进市县一体改革。9.开展专项整治工作。10.建设行政监督平台。11.强化市场信用管理。12.提高投诉办理水平。13.加强监督检查管理。14.深化干部队伍建设。
四、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2016年度可支配收入462.46万元,其中:一般预算拨款收入212.06万元,纳入专户管理政府非税收入250.4万元。支出预算462.46元,收支平衡。其中:基本支出212.06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项目支出250.4万元,用于完成电子招投标运用与推广、聘请评标专家、投诉受理等工作任务。全年预算支出按功能性科目分类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45.5万元,占96.3%;医疗卫生支出5.96万元,占1.3%;住房保障支出11万元,占2.4%。
相关附件:2016年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预算公开表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