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
2018年9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2017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职能
根据市编委《关于市招投标交易管理机构设置等问题的通知》(池编[2012]79号文)和《关于市招投标局更名等机构编制问题的批复》(池编[2015]1号文)规定,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是根据国家和省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牵头拟定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具体制度和规则,编制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目录,制定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标准;指导和监管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协调行业监管工作;负责公共资源交易评标专家库的管理;受理交易活动中产生的争议和纠纷,组织查处交易活动中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承担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机构设置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和局属事业单位决算,与预算比较相同。
纳入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2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本级 |
2 | 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第二部分 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2017年部门决算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总计659.43万元(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和年初结转结余)、支出总计659.43万元(含结余分配和年末结转结余)。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23.08万元,增长22.95%,主要原因:一是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增加;二是按照市政府目标考核结果,财政年中追加人员经费。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合计640.0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2.77万元,占47.31%;其他收入337.25万元,占52.69%。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支出合计439.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9.93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02.77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302.77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结和结余)。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0.49万元,增长15.44%,主要原因:一是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的增加;二是按照市政府目标考核结果,财政年中追加人员经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2.77万元,占本年收入的47.31%。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0.49万元,增长15.44%。主要原因:一是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的增加;二是按照市政府目标考核结果,财政年中追加人员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2.77万元,占本年支出的68.82%。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2.4万元,增长16.28%。主要原因:一是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的增加;二是按照市政府目标考核结果,财政年中追加人员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2.7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44.83万元,占80.86%;教育(类)支出41.02万元,占13.55%;住房保障(类)支出13.82万元,占4.57%;其他(类)支出3.1万元,占1.02%。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12.78万元,支出决算为302.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2.2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的增加;二是按照市政府目标考核结果,财政年中追加人员经费。其中:基本支出302.77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数为192.78万元,支出决算为103.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3.8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调整107.41万元为工资指标,功能科目相应改为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7.4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从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事务(款)行政运行(项)中调整107.41万元工资指标为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3. 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支出决算为33.6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综合考核奖。
4.教育支出(类)其他教育支出(款)其他教育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支出决算为41.0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2015年度、2016年度一次性工作奖励。
5.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3.82万元,支出决算为13.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
6. 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支出决算为3.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预算调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02.7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50.0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公用经费52.7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46万元,比2016年减少6.95万元,下降20.80 %,主要原因是节约了机关行政运行开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4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4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2017年未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因此涉及 0个项目,涉及资金 0 万元,因此无评价结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事业单位除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