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26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组织召开《池州市物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征求企业意见座谈会,贵池区市政物业管理处分管负责人、街道办事处物管办负责人、市物业管理协会行业专家及物业企业代表参加了会议。
会上,市房管处向参会代表介绍了《办法》中进一步明确了部门、街道(乡镇)和社区职责,建立物业管理议事协调机制,创新物业服务第三方评估机制,明确物业共用部分、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费用及物业转让清缴物业费,鼓励公职人员带头缴纳物业费等内容,并就以上内容进行了充分的讲解与说明。贵池区市政物业管理处分管负责人、街道办事处物管办负责人以及企业代表结合属地、行业和企业实际,积极交流发言,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为做好《办法》修改工作提供了重要参考。
通过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能够进一步提升《办法》的科学性、操作性,增加透明度,扩大参与度。我局将及时梳理此次座谈会的反馈意见和建议,充分吸纳、借鉴,对《办法》进行进一步优化,推动全市物业管理扩面提质,提升居民幸福感、获得感。
会上参会代表提出主要意见和建议如下:
将“住宅小区”修改为“物业管理区域”。
业主在转让物业时,应当结清物业服务费用和办理相关交接手续;为确保新老业主能到物业服务中心办理信息登记、签订物业服务协议,办理好交接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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