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年3月14日
发布地点:市司法局办公楼六楼会议室
发布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池州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 章义柏
视频地址:https://www.chizhou.gov.cn/News/show/557293.html
一、“三调”工作背景及总体情况
全面及时准确掌握国土利用状况和资源家底,对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科学规划、合理利用和有效保护自然资源,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以下简称“二调”)查清了以200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的全国土地利用状况,并于2013年12月23日正式对外发布。“二调”以来,我国国土利用状况发生了很大变化,按照《土地调查条例》“每10年进行一次全国土地调查”的规定,2018年9月,国务院召开全国电视电话会议,全面启动调查工作。
全市274名调查人员历时3年,全面采用优于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制作调查底图,广泛应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无人机等新技术,创新运用“互联网+调查”机制,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汇集了321697个调查图斑数据,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全面查清了我市国土利用状况,建立了覆盖市、县两级的国土调查数据库。全市初始调查成果、统一时点更新调查成果分别于2019年12月、2020年11月通过国家级核查,2021年11月,我市“三调”成果一次性通过省级验收。
调查结果经市委、市政府审议并原则同意后,池州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池州市统计局于日前印发了《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二、“三调”数据成果及相关情况
“三调”主要数据成果日前已公开发布,这里补充介绍几方面情况。
(一)关于耕地调查
“三调”特别注重耕地资源调查,不仅调查了耕地数量、分布、坡度分级和构成情况,还开展了耕地细化调查、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和耕地分等定级调查评价,摸清了各类耕地资源家底状况。“三调”查明全市耕地总面积184.30万亩,占全省耕地总量的2.22%,耕地资源较匮乏。“三调”同时发现,10年来,我市耕地面积净减少了23.17万亩,主要是调查规则变化和农业结构调整导致。一是调查规则发生变化。“二调”时,对在耕地上种植果树、茶树、林木、药材、草皮、花卉等且耕作层未破坏的土地,按耕地调查,而“三调”根据现状调查为非耕地农用地。二是由于农业结构调整,部分耕地调整为园地、林地等农用地。在“三调”工作中,对“二调”时的耕地因农业结构调整为园地、林地等农用地的地块进行了标注,其中4.62万亩标注“即可恢复”属性,即清理后即可直接恢复耕种;17.90万亩标注“工程恢复”属性,即清理后仍需要采取工程措施才能恢复耕种。如果需要,这部分农用地可通过相应措施恢复为耕地。
(二)关于生态用地情况
“三调”结果显示,10年间,林草湿及河流湖泊等生态功能较强的地类净增加34.55万亩,增长规模居全省前列,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取得明显成效。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努力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聚焦建设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示范区,持续深化河(湖)长制、林长制改革。按照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理念,始终把生态保护修复摆在突出位置,目前全市已完成6195亩废弃矿山治理,全市8家矿山纳入全国绿色矿山名录。“三调”同时发现,我市生态建设格局还不够稳定,“二调”以来,全市有30.03万亩耕地流向林草湿及河流湖泊等生态功能较强的地类,同时又有9.71万亩上述地类流向耕地。
(三)关于建设用地情况
“二调”以来,全市建设用地增加9.80万亩。2019年,全省建设用地总量87.86万亩,符合国家下达的2020年建设用地总量控制目标(94.06万亩),增幅12.55%,略低于全省平均水平。我市建设用地的增加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用地需求总体相适应得益于近年来我市经济较快增长和大力实施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10年间,全市通过增减挂钩腾退1.62万亩村庄建设用地,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必要土地要素保障的同时,有效补充了耕地资源,维护了粮食安全,控制了建设用地规模,较好实现了规划目标。“三调”同时发现,我市也还存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程度不够高,村庄用地规模大、比重高、较粗放等问题。全市村庄用地规模达51.42万亩,占建设用地总量的58.52%,是城镇用地规模的3倍多。
三、下一步工作考虑
下一步,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365体育: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针对“三调”反映出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进解决。
(一)加快划定并严格管控三条控制线
以“三调”成果数据为底图,加快划定并严格管控我市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严守粮食安全、生态安全、国土安全底线。
(二)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守牢耕地红线
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着眼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安全。一是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压实各级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夯实粮食安全基础。二是实行永久基本农田严格特殊保护,永久基本农田按粮田管理,主要用于发展粮食生产;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三是推深做实田长制,建立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田长制责任体系,制定相关配套制度,初步形成“横到边、纵到底,网格化、全覆盖”的耕地保护监管格局。四是坚决遏制“非农化”防止“非粮化”,开展耕地卫片监督,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坚决纠正以生态建设、农业结构调整为名将耕地转为林地、种植园用地、坑塘水面等其他农用地行为。五是全面落实“占一补一、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
(三)坚持最严格的生态保护制度,统筹生态保护与建设
立足生态文明建设大局,按照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原则,坚持最严格的生态保护制度。一是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系统观念,完善“一带一屏五核七廊”生态空间保护格局。二是科学合理安排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总体布局、空间分区与重点工程,尊重自然规律,逐步进行优化调整。三是统筹森林、河流、湖泊、湿地等自然生态系统各要素与农田、城市人工生态系统之间的协同性,实施一批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提高生态系统碳汇能力,提升生态功能和服务价值。
(四)坚持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推动高质量发展
我市处于皖南山区,林多地少,建设用地和耕地稀缺,要实现高质量发展,必须坚持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推动集约高效用地,为打造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示范区提供要素支撑。一是加强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控制,引导土地利用方式的转变,推动我市城乡建设由规模扩张转向结构优化、品质提升的高质量发展新道路。二是推动乡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形成集中连片优质耕地,盘活存量土地,保障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促进农村生态环境改善,助推乡村振兴。三是推广节地模式和技术,助推经济发展转型升级,加快深度融入长三角一体化进程。
池州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2022年3月11日)
池州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池州市统计局
2018年9月,我市根据国务院和省统一部署,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全市274名调查人员历时3年,全面采用优于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制作调查底图,广泛应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无人机等新技术,创新运用“互联网+调查”机制,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汇集了321697个调查图斑数据,全面查清了我市国土利用状况。现将全市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122865.36公顷(1842980.40 亩),其中水田92441.11公顷(1386616.65亩),占比75.24%,水浇地9085.62公顷(136284.30亩),占比7.39%,旱地21338.63公顷(320079.45 亩),占比17.37%。79.14%的耕地分布在东至县、贵池区,东至县耕地面积较大,占全市耕地的42.22%。
位于2度以下(含2度)的耕地99106.28公顷(1486594.20亩),占全市耕地80.66%;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12019.06公顷(180285.90亩),占全市耕地9.78%;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10856.23公顷(162843.45 亩),占全市耕地8.84%;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801.90公顷(12028.50亩),占全市耕地0.65%;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81.89公顷(1228.35 亩),占全市耕地0.07%。
(二)种植园用地地9189.67公顷(137845.05亩),其中果园721.17公顷(10817.55 亩),占比7.85%;茶园6535.33公顷(98029.95 亩),占比71.11%;其他园地1933.17公顷(28997.55亩),占比21.04%。园地主要分布在石台县,占全市园地的40.68%。
(三)林地568429.91公顷(8526448.65亩),其中乔木林地469827.19公顷(7047407.85亩),占比82.66%;竹林地24232.71公顷(363490.65亩),占比4.26%,灌木林地12073.37公顷(181100.55亩),占比2.12%;其他林地62296.64公顷(934449.60亩),占比10.96%。林地在东至县、贵池区、石台县、青阳县面积均较大,其中东至县林地占全市林地的38.11%。
(四)草地2218.69公顷(33280.35 亩),其中其他草地2218.69公顷(33280.35 亩),占比100%。草地主要分布在贵池区,占全市草地的58.85%。
(五)湿地3036.52公顷(45547.80亩),其中灌丛沼泽74.69公顷(1120.35 亩),占比2.46%;内陆滩涂2938.06公顷(44070.90亩),占比96.76%,沼泽地23.77公顷(356.55 亩),占比0.78%。湿地主要分布在东至县和贵池区,共占全市湿地的89.00%。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48434.98公顷(726524.70亩)。其中,城市用地3938.92公顷(59083.80亩),占8.13%;建制镇用地6829.64公顷(102444.60亩),占14.10%;村庄用地34277.63公顷(514164.45亩),占70.78%;采矿用地2786.78公顷(41801.70亩),占5.75%;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602.01公顷(9030.15亩),占1.24%。
(七)交通运输用地11526.86公顷(172902.90亩),其中铁路用地763.40公顷(11451.00亩),占比6.62%;公路用地6270.72公顷(94060.80亩),占比54.41%;农村道路4097.60公顷(61464.00亩),占比35.55%;机场用地158.01公顷(2370.15 亩),占比1.37%;港口码头用地218.32公顷(3274.80亩),占比1.89%;管道运输用地18.81公顷(282.15 亩),占比0.16%。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66677.84公顷(1000167.60 亩),其中河流水面22661.76公顷(339926.40亩),占比33.99%;湖泊水面19879.29公顷(298189.35亩),占比29.81%;水库水面2520.26公顷(37803.90亩),占比3.78%;坑塘水面14737.23公顷(221058.45亩),占比22.10%,沟渠4168.58公顷(62528.70亩),占比6.25%,水工建筑用地2710.72公顷(40660.80亩),占比4.07%。东至县和贵池区水域面积较大,占全市水域的89.93%。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本次调查全面查清了我市各类土地利用状况、土地权属状况和地类变化情况,数据成果准确客观反映了我市耕地保护、生态建设、节约集约用地方面存在的问题,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压实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实行党政同责。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规范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守牢耕地红线。坚持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统筹生态建设。坚持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大力推广节地模式。推动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盘活农村存量土地。严格国土空间规划管控、土地用途管制,严惩违法用地行为,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
“三调”成果是国家制定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通过开展本次国土调查工作,全面获取了覆盖全市的土地利用现状信息,形成了集土地利用现状数据成果、图件成果、文字成果和数据库成果等一系列县级、市级汇总成果。我市将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提升治理能力,促进池州市高质量发展,推进打造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示范区、加快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生态美的现代化“三优池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