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 区) 教体局、财政局,九华山风景区管委会发规处、财政 局,市直有关学校:
现将《池州市学前教育促进实施方案》《池州市中小学课后 服务实施方案》 《池州市 “15 分钟健身圈”建设实施方案》 印 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池州市教育和体育局 池州市财政局
2022年4月12日
池州市学前教育促进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365体育: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 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提出的“学前教育普惠发展”要求, 围绕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解决好儿童早期教育服务难以满足 需求问题,通过在全市新建、改扩建一批公办幼儿园,开展幼儿 资助和幼师培训,促进学前教育快速发展。2022 年,新建改扩 建公办幼儿园 8 所,预计全市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 96%、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保持在 85%以上、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 55%;资助幼儿1886 人次。进一步推进学前教育普及和普惠发展,努力提升学前教育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
二、主要内容
( 一)支持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项目工程。健全工作机 制,各项目县( 区) 成立由教育、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参加的 工作协调小组,加强协作、定期会商,形成工作合力。建立相应 的组织机制,确定熟悉业务的精干人员,具体承担项目的实施和 管理。实行定期调度、月通报、倒排工期、监督检查等工作制度, 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和有序推进。强化项目管理,严格执行基本建 设程序,始终把工程质量摆在首要位置,坚持先勘察、后设计、 再施工,竣工验收合格后使用的原则。严格监督检查,实行市级 巡查、县( 区) 级自查机制。市对县( 区) 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不定期指导、监督和检查。实行“三查三单”制度,对检查中发现 的问题,及时下发责任清单、问题清单、整改清单,强化问题整 改,确保整改到位。
(二)开展家庭困难幼儿资助。全面落实幼儿资助政策。督 促各地对接受学前教育的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 孤儿和残疾儿童给予资助,资助标准由各地按实际情况具体确定其中,农村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在园幼儿资助标准每人每年不 低于 1000 元,具体资助标准由各地结合实际确定,县域内标准 统一。同时,幼儿园要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 3%-5%的经费,用于减免收费、提供特殊困难补助等。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社会 团体及个人等捐资,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接 受普惠性学前教育。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加大资助政策宣传力度, 多渠道、多形式、全方位宣传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学前教育资助政策,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三、资金筹措
市教体局会同市财政局,积极争取上级财政对我市学前教育促进工程建设的支持。市、县( 区) 应承担的资金按年度投资计划予以落实。各地在落实财政资金支持的同时,可以通过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等方式,拓宽融资渠道,增加工程建设有效投入。
四、保障措施
(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 区) 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 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 ( 中发〔2018〕 39 号)文件精神,积极谋划学前教育事业发展,把推 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优质发展列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和 相关部门的年度任务。
(二)营造发展氛围。充分利用报刊、网络、电视等各类媒 体,大力宣传学前教育。广泛宣传学前教育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宣传和推广先进经验,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学前教育的良好氛围。
( 三)健全推进机制。各县( 区) 建立学前教育促进工程协 调机制,明确教育、财政部门的任务,着力破解长期制约学前教 育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严格学前教育促进工程的督查和考核, 强力推进学前教育促进工程。
( 四)加强资金监管。各县( 区) 教育、财政部门要进一步 规范学前教育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开展绩效目标执行监控,对绩 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 及时纠正偏差。 通过自评和外部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对预算执行情况开展绩效评 价,切实增强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池州市中小学课后服务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 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 、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 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省政府《实施德智 体美劳“五大行动”全面提高育人质量工作方案》 和省民生工程 有关要求,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合理安排有需求的学生放学课后活动,加强规范管理,确保安全有序,努力实现有需要的学生全覆盖。
二、主要内容
( 一)强化基本服务。继续推进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全覆 盖工作,通过动态监测、监督监管等措施确保全市应开展课后服 务的义务教育学校 100%提供课后服务。优化课后服务模式,指导督促各地各校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落实课后服务时长。对有特殊需要的学生,学校可以结合实际提供延时托管服务,积极创造 条件解决好家长接学生困难问题。初中学校工作日晚上可开设自习班。学校可统筹安排教师实行 “弹性上下班制”。
( 二)加强规范管理。按照《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发展和 改革委员会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 要求,继续指导督促 各地严格规范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规范服务时间、内容、流程,强化安全管理。
( 三)支持开展多样化服务。支持鼓励各地各校在保障义务 教育阶段学校提供托管性课后服务的基础上,“一校一案”多样
化提供拓展服务,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开展丰富多 彩的科普、文体、艺术、劳动、阅读等项目的兴趣小组及社团活动,供学生自主选择参加,引导学校和家庭更加关注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 四)遴选发布典型案例。指导各地总结课后服务典型经验 及创新举措,遴选课后服务典型案例,积极对上报送,积极做好 面向教育部门、中小学校、家长宣传推广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
三、保障措施
( 一)进一步健全中小学生课后服务经费保障机制。指导督 促各地根据所提供的课后服务性质,采取财政补贴、收取服务性 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切实保障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有效开展。督促全市 5 个县区(含九华山风景区) 落实落细经费 保障机制。
(二)进一步加强课后服务师资队伍建设。支持鼓励各县( 区 各校在校内资源不足的情况下组织区域内优秀教师到师资力量 薄弱的学校开展课后服务,支持退休教师、体育教练、民间艺人、能工巧匠、非物质文化传承人及社会热心人士、学生家长、高校 优秀学生等具备资质的社会专业人员或志愿者,为学生提供形式多样的专业化课程服务,提升学校课后服务能力和吸引力。在教 育部门指导下,积极与(青) 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妇女儿 童活动中心、科技馆、社区活动中心等具备资质、规范的社会组 织和专业机构联合提供服务。
( 三)进一步激活并健全课后服务工作激励机制。督促推动各县( 区) 结合当地实际,综合考虑物价水平等各种因素,不断完善课后服务参与教师和校外相关人员补助办法和合理补助标准,落实教师绩效工资,合理支付校外相关人员劳务报酬。落实课后服务参与教师职称评聘、表彰奖励相关政策。
池州市“15 分钟健身圈”建设实施方案
为大力实施全民健身体育设施补短板工程,打造 “15 分钟 健身圈”, 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身需求,现根据《关于构 建更高水平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意见》 和省、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 2021—2025 年)中提出的 “实现社区十五分钟健身圈 全覆盖”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22 年,根据人口要素,省将 3500 个全民健身场设施建设任务分解至我市的任务为 77 个, 已结合实际情况,将全民健身 场地设施建设任务细化分解至各县区、九华山。
二、主要内容
( 一)做好 “15 分钟健身圈”规划布局。建立覆盖全市体 育设施电子地图。按照城市社区规划建设标准对居住区 15 分钟、 10 分钟、5 分钟生活圈必备的体育健身场地设施要求,以场地为 中心、结合城市社区行政区划、人 口密度、服务半径等,规划“1 5 分钟健身圈”,合理布局全民健身设施。建设场地类型包括基 础运动场地、球类运动场地、冰雪运动场地、群众健身场地、综 合性场馆、户外运动场地和其他体育场地。
(二)实施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会同市发改委等部门 落实全民健身补短板工程,重点推进体育公园、田径运动场、全 民健身中心、球类运动场、健身步道等健身设施建设。
( 三)实施居住区公共健身设施达标工程。新建居住区要按 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 0.1 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 0.3 平方米的标准配建公共健身设施,纳入施工图纸审查,验收未达标不得交付使用。社区健身设施未达到规划要求或标准的既有居 住小区,要紧密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通过补建、购置、置换、 租赁、改造等方式,统筹建设社区健身设施。
( 四)实施学校体育场地设施“一场两门、早晚两开”改造工程。充分发挥学校体育场地设施作用,推进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对群众开放。已建成且有条件的学校要进行“一场两门、早晚两 开”, 体育设施安全隔离改造; 新建学校规划设计的体育设施要 符合开放条件。
三、资金筹措
( 一)市教体局会同市发改委,积极申报中央财政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项目资金; 会同市财政局,积极申报中央集中彩 票公益金支持体育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全市全民健身设施建 设。
( 二)市教体局将积极遴选出深受群众好评的健身设施,参与省 “15 分钟健身圈”建设项目评选活动,为其争取奖补资金。
( 三) 各县区应承担的资金按建设任务实际情况予以落实。 各县区在落实财政资金支持的同时,可以通过吸引社会资本参与 等方式,拓宽融资渠道,增加工程建设有效投入。
四、保障措施
(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全民健身计划( 2021—2025 年)》、《安徽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 2021—2025 年)》及《池州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 2021—2025 年)》 等文件精神,积极谋划城市社区 “15 分钟健身圈”建设工作,列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和相关部门的年度任务。
( 二)健全推进机制。各县区要建立城市社区 “15 分钟健身圈”协调机制,明确相关部门的任务,严格城市社区 “15 分钟健身圈”的督查和考核,强力推进城市社区 “15 分钟健身圈” 建设工作。
( 三)加强资金监管。各县区教体、财政部门要进一步规范 城市社区 “15 分钟健身圈”建设资金使用管理,开展绩效目标 执行监控,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 及时纠正偏差。通过自评和外部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对预算执行 情况开展绩效评价,切实增强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