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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00003280140M/202209-00061 组配分类: 部门解读
发布机构: 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人口与计划生育、妇女儿童工作
标题: 【市妇儿工委办公室文字解读】《池州市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池州市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政策解读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2-09-15
废止日期:
【市妇儿工委办公室文字解读】《池州市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池州市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09-15 10:43 来源:池州市妇儿工委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2022年9月8日,市政府印发了《池州市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池州市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根据“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现由市妇儿工委办公室对此政策作如下解读: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妇女儿童事业是365体育: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妇女儿童工作,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写入党的施政纲领。党的十八大以来,池州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儿童和妇女儿童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注重妇女儿童全面发展,推出了一批促进妇女儿童发展的政策措施和民生项目,妇女儿童健康和教育水平显著提高,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发展环境日益优化,妇女儿童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增强。当前,我市妇女儿童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上轮规划终期评估结果显示:妇女平均受教育年限、村委会女主任比例等两项定量指标未能达标,妇女在教育、参政议政等方面尚有一定差距,妇女儿童健康领域还存在一些缺口指标,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仍需要进一步加强等等,这些都充分反映我市妇女儿童发展还存在一些短板和问题,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儿童全面发展仍然在路上。《规划》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立足我市实际,对标对表国家和省“两纲”,依据《池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池州市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等,统筹谋划妇女儿童全面发展的新目标新任务,努力推动妇女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高质量发展。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一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儿童和妇女儿童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需要。《规划》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者”(伟大事业的建设者、文明风尚的倡导者、敢于追梦的奋斗者)、“三家”(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三人”(儿童成长的引路人、儿童权益的守护人、儿童未来的筑梦人)的要求细化为具体举措,加强顶层设计,创新体制机制,推动妇女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同步发展。

二是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的需要。《规划》把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作为妇女儿童全面发展的总目标,将男女平等、儿童优先理念量化为一项项切实可行的具体目标和策略措施,纳入政府议事日程,从政策保障、组织实施、监测评估等方面为男女平等发展、儿童优先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是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两纲”要求的需要。2021年9月,国务院颁布《365体育: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365体育: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2022年3月,省政府颁布《安徽省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安徽省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纲要明确要求“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据本纲要以及上一级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结合实际制定本级妇女儿童发展规划”。

四是促进妇女儿童高质量发展的需要。《规划》从国情、市情和妇女儿童发展现状出发,以促进妇女儿童全面发展为主题,以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为根本,提出了妇女儿童发展的阶段性目标和长远目标,明确了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职责任务,有利于推动各级政府把妇女儿童事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加大政府公共政策和服务投入,保障和实现妇女儿童全面发展。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规划》起草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一是2022年3月,市妇儿工委办公室正式启动《规划》编制工作,总结评估上轮规划实施情况,深入学习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4月形成《规划》初稿

二是2022年5月-7月,初稿形成后,征求各县区妇儿工委办公室意见建议,征求到意见1条,吸纳1条。5月7日书面公开征求市妇儿工委40个成员单位意见,共收到意见建议9条,采纳了5条。7月5日组织召开2021-2030年池州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征求意见座谈会,面对面征求意见,共征求意见5条,采纳4条。期间,对未采纳的5条意见,市妇儿工委办分别向提出单位一一作了说明解释。7月7日至8月7日在市政府网站向社会公众征集意见。7月14日,市妇儿工委办进行了单位合法性审查。7月20日,市政府副秘书长徐洁芳主持召开《规划》征求意见座谈会,收集意见建议2条,采纳2条。7月26日,召开专家论证暨风险评估会议,邀请市高校及相关部门专家成立专家组,对《规划》进行论证及风险评估,之后,报市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

三是2022年8月,市妇儿工委办公室再次书面征求各地各成员单位意见,对《规划》征求意见稿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送审稿。8月30日,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9月8日,市政府分管市长曹霞签批同意以市政府文件印发实施。

四、重点指标

妇女规划设置了五个领域21项可量化主要指标,支撑总体目标实现。

1.孕产妇死亡率下降到12/10万以下(2025年下降至 13/10 万以下);

2.适龄妇女宫颈癌筛查率达到70%以上(2025年达到50%以上);

3.艾滋病母婴传播率下降到2%以下,先天梅毒发病率控制在 12/10 万以下(2025年控制在13/10万以下);

4.妇女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45%以上(2025年达到42%以上);

5.妇女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比例达到93% (2025年达到 92%以上);

6.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到90%以上;

7.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防控知识知晓率达到90%以上;

8,宫颈癌患者治疗率达到90%以上;

9.孕产妇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率达到98%以上;

10.艾滋病、梅毒孕产妇感染者治疗率达到95%以上;

11.就业人员中女性比例保持在45%以上;

12.事业单位中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女性比例达到40%以上;

13.90%以上建立工会的企业签订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

14.乡镇党政正职中女干部达到10%以上;

15.村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达到30%以上;

16.居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达50%以上;

17.居委会主任女性比例达到40%以上;

18.妇女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95%以上;

19.妇女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5%;

20.农村自来水普及率稳定在90%以上;

21.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三类标准的 比例总体达95%。

儿童规划设置了五个领域19项可量化主要指标,支撑总体目标实现。

1.新生儿、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降至3‰ 、4‰和5‰以下;

2.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以乡(镇、街道)为单位保持在90%以上;

3.5岁以下儿童贫血率、生长迟缓率控制在10%、3%以下;

4.小学生、初中生、高中生近视率分别下降至38%、60%、70%以下;

5.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达到90%以上;

6.12岁儿童龋患率控制在25%以内;

7.中小学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良率达到60%以上;

8.5岁以下儿童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流行率控制在0.5%以内;

9.每千名儿童拥有儿科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1.12 人、儿科床位增至3.17 张;

10.新生儿访视率保持在90%以上;

11.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和7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率保 持在90%以上;

12.6个月内婴儿纯母乳喂养率达到55%以上;

13.学前教育毛入园率保持在95%以上,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保持在85%以上,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不低于55%;

14.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9.95%;

15.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98.8%;

16.适龄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7%以上;

17.每千常住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4.6个;

18.95%的城市社区和85%的农村社区(村)建立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

19.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0%。

五、主要内容

《规划》总体遵循全国和省“两纲”,主要目标值也基本保持一致,由三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为序言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概括上一轮“规划”实施的成就、分析存在的问题,聚焦未来十年发展态势、总体战略布局及对妇女儿童发展的新机遇、新要求、新挑战,提出2030年的远景目标、总体要求。

第二部分为发展领域、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妇女发展规划聚焦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和家庭等各方面权利,在健康、教育、经济、参与决策与管理、社会保障、家庭建设、环境、法律等8个优先领域,设置了81项主要目标和91条策略措施;儿童发展规划坚持儿童优先原则,聚焦儿童的生存、发展、受保护和参与权利,在健康、安全、教育、福利、家庭、环境、法律保护等7个重点领域,设置了73项主要目标和88条策略措施。

第三部分为规划的组织实施与监测评估。从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强化责任落实、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宣传培训、营造良好环境,加大资金投入、整合各方资源,加强监测评估、强化结果运用等方面进行阐述,推动规划实施工作有力有效,确保规划终期目标达标。

六、创新举措

《规划》编制过程中,做到“三个坚持、四个结合”。“三个坚持”即坚持对标对表,坚持广泛征求意见,坚持反复论证。“四个结合”即对标对表与联系实际相结合,宏观指导与重点突破相结合,一脉相承和开拓创新相结合,定性分析与定量指标相结合。

《规划》具有强化党的领导、强化系统思维、强化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及强化妇女儿童优先发展原则四大特点。同时,立足我市市情和妇女儿童发展实际,吸纳上一轮规划实施的成功做法,提出具有池州特色的目标及策略措施,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科学设置我市妇女儿童发展目标。结合我市“十四五”规划要求,有4个主要目标值设置高于全省标准或更加明确。妇女参与决策管理领域1个:居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达50%以上(全国、省要求达到50%左右)。儿童与教育领域3个:“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9.95%”(全国、省要求达到并保持在96%以上);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98.8%(全国为92%、省要求达到并保持在94%以上),适龄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7%以上(全国、省要求达到97%)。

(二)充分体现家庭建设对促进妇女儿童发展的重要性。参照全国和省两纲,新增设“妇女与家庭建设”和“儿童与家庭”领域。

(三)突出强调妇女儿童发展同全市社会经济发展同频共振。参照市和相关部门“十四五”规划目标,提出25个反映池州实际的策略措施。

七、保障措施

为保障《规划》贯彻落实,重点从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府统筹,落实规划责任、强化部门协同,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监测评估等方面进行部署安排,突出强调将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纳入当地政府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部门专项规划,重点工作和主要目标列入政府考核内容、为民办实事项目,适时对规划执行情况定期评估。

八、下一步工作考虑

市妇儿工委办公室根据《规划》部署,细化分解工作任务,压实工作责任,制定《规划》目标任务分工方案和监测评估指标体系,每年召开妇儿工委全体成员会议、联络员会议,研究解决《规划》实施中的重大问题,每年对《规划》目标达标情况进行统计监测评估。同时,指导县区制定实施本地妇女儿童发展规划,推动《规划》真正落地落实,确保我市妇女儿童事业高质量发展。 

九、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单位:市妇儿工委办公室

解读人:黄斌

咨询电话:0566-2088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