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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3341800752980187Y/202209-00002 组配分类: 本部门决算
发布机构: 池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主题分类: 其他 / 残疾人
标题: 池州市残疾人联合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2-09-20
废止日期:
池州市残疾人联合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
发布时间:2022-09-20 17:11 来源:池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浏览次数: 字体:[ ]

 池州市残疾人联合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 

  

  

  

  

  

  

  

  

  

  

  

  

2022年9月 

  

  

  

  

  

第一部分 池州市残疾人联合会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池州市残疾人联合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池州市残疾人联合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池州市残疾人联合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残疾人事业的方针、政策,协助政府研究制定、实施残疾人事业的法规、政策和规划,对县区残联进行业务指导。 

2、开展残疾人就业、康复、教育、培训、扶贫和文化体育工作以及残疾人用品用具供应、残疾预防、无障碍设施等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条件,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扶持、指导残疾人发展经济,不断提高残疾人生活质量。 

3、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为残疾人服务,团结教育残疾人遵纪守法,自强自立。 

4、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全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5、承担市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承办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6、市残疾人康复和辅具中心为我市残疾人提供康复医疗、训练指导、心理疏导、知识普及、残疾人亲友培训、用品用具服务、咨询服务等多种康复和辅具工作,并指导各社区康复站开展社区康复工作,培训社区康复骨干及指导家庭进行康复训练。 

7、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部承担残疾人就业调查、就业登记、劳动能力评估、职业培训、按比例就业、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就业咨询、劳动保护和信访、维权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池州市残疾人联合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仅包括市残疾人联合会本级决算,无其他下属单位决算。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1

池州市残疾人联合会本级 

  

  

第二部分 池州市残疾人联合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池州市残疾人联合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 

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964.46万元(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转结余、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964.46万元(含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与2020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674.66万元,下降41.16%,主要原因:是减少残疾人康复、宣传文体等项目收入。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964.4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51.85万元,占98.69%;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12.61万元,占1.3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964.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3.09万元,占30.39%;项目支出671.38万元,占69.61%;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951.85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951.85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687.27万元,下降41.93%,主要原因:是减少残疾人康复、宣传文体等项目收支。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80.48万元,占本年支出的91.29%。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551.84万元,下降38.53%。主要原因:一是响应国家政策,节俭节约、缩减部分行政开支;二是减少了残疾人就业、补助等项目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80.4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50万元,占0.06%;教育(类)支出26.60万元,占3.0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23.50万元,占93.53%;卫生健康(类)支出4.95万元,占0.56%;住房保障(类)支出24.93万元,占2.8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702.07万元,支出决算为880.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5.4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中央及省专项拨款;二是残疾人项目经费增加等。其中:基本支出293.09万元,占33.29%;项目支出587.39万元,占66.71%。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招商引资(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招商引资引荐奖励费。 

2.教育(类)其他教育支出(款) 其他教育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6.6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在职及退休人员一次性奖励等。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5.59万元,支出决算为15.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 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210.64万元,支出决算为161.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5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减少日常办公、一般公共管理活动等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7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在职人员保险费、公积金支出及退休人员退休费补贴。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 残疾人就业和扶贫(项)。年初预算为175万元,支出决算为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1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统计口径调整,部分残疾人就业和扶贫(项)支出列为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 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79.68万元,支出决算为509.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9.9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统计口径调整,部分残疾人就业和扶贫(项)支出列为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支出;二是增加残疾人康复及残疾人就业和扶贫项目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44万元,支出决算为98.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869.4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省专项拨款,残疾人事业经费及事业发展补助资金支出预算追加;二是追加在职及退休人员一次性工作奖金等。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4.95万元,支出决算为4.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3.67万元,支出决算为13.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1.2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初预算未列支该项,后进行预算追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93.0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45.4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奖励金等;公用经费47.6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71.37万元,本年支出71.37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残疾人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1.37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了残疾人事业项目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池州市残疾人联合会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池州市残疾人联合会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7.60万元,比2020年增加0.59万元,增长1.26%,主要原因是机关事务有所增加,包括配合项目的推进产生的日常运维费的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池州市残疾人联合会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池州市残疾人联合会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池州市残疾人联合会2021年预算项目均为运转类项目,无需进行项目绩效单位自评,故没有项目绩效单位自评情况 

组织对“困难精神残疾人药物补助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两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共涉及资金863.30万元,资金来源包括省级财政补贴资金、市级补助资金、县配套资金。以上项目由我部门自行组织开展绩效评价。本次考核遵循客观、公正和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评价重点围绕决策、过程、产出和效果等四个方面内容,通过听取介绍、查阅资料、现场调查、综合分析等方式,对获取的项目信息对照指标体系,以百分制进行量化打分,从评价情况看,2021年度各项目县(区)及九华山管委会残疾人康复民生工程绩效目标实现程度较高,综合评价情况优秀。 

组织对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评价结果显示,较好地完成了目标任务,达到预期效果,项目完成质量较好,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优秀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池州市残疾人联合会2021年预算项目均为运转类项目,无需进行项目绩效单位自评,故没有项目绩效单位自评结果 

3.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2021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见第五部分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经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池州市2021年度困难残疾人康复民生工程 

绩效考核报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困难残疾人康复民生工程项目的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确保市委和政府的惠残政策落到实处,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根据《安徽省困难残疾人康复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残联〔2021〕24号)、池州市残疾人联合会、池州市财政局等六单位联合印发《关于印发<池州市2021年困难残疾人康复实施方案>的通知》(池残联〔2021〕12号)及《池州市困难残疾人康复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工作方案》(池残联〔2021〕38号)等文件的要求,池州市残联于2022年1月18日-21日对各县(区)困难残疾人康复民生工程项目进行绩效考核。现将考核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项目总体概况:根据池州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部署和池州市残联、池州市财政局等六部门关于印发《池州市2021年困难残疾人康复实施方案》的通知(池残联〔2021〕12号),2021年度池州市困难精神残疾人药物补助项目指导任务数4226人,补助标准1000元/人。1880名省级任务所需经费由省级财政与县级财政按8:2比例分担;2346名市级扩面任务部分,由市级财政与县(区)级财政按5:5分担。其中:贵池区1667人(省级720人,市级947人);东至县1262人(省级510人,市级752人);石台县408人(省级294人,市级114人);青阳县865人(省级332人,市级533人);九华山管委会24人(省级24人)。 

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指导任务337人(其中六类儿童康复救助省级任务261名),为282名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提供康复训练救助,补助标准每人每年15000元,省级任务省财政按每人每年7200元予以补助,市财政按每人每年3000元配套,县区财政按每人每年4800元配套;市级扩面由市财政与县区财政统筹,按1:1分担。;其中贵池区130人(6月份根据县区实际需求将任务数调至132人);东至县90人,石台县18人(6月份根据县区实际需求将任务数调至16人);青阳县42人;九华山管委会2人;为55人次肢体残疾儿童装配假肢矫形器和适配辅具,按照标准所需经费由省、市两级财政统筹安排省级任务由省级财政安排,市级扩面所需资金由市、县区统筹,按1:1分担,其中:贵池区20人次;东至县18人次,石台县8人次;青阳县8人次;九华山1人次。 

(二)项目绩效目标 

1、总体目标 

通过困难残疾人康复项目的实施,改善困难残疾人医疗康复状况,提高困难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水平。 

2、年度目标 

根据池州市残联、池州市财政局等六部门关于印发《池州市2021年困难残疾人康复实施方案》的通知(池残联〔2021〕12号),明确了池州市2021年困难残疾人康复民生工程项目任务数4563人次,其中:困难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任务数4226人;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任务数337人次(含残疾儿童康复训练282人次,适配假肢矫形器27人次,适配辅助器具28人次)。 

(三)全市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截止12月31日,全市2021年度实际完成困难残疾人康复民生工程项目4768人次,完成目标任务数的104.49%,其中:困难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4347人,完成目标任务数的102.86%.贵池区完成目标任务数的101.32%,东至县完成目标任务数的100.24%,石台县完成目标任务数的100%,青阳县完成目标任务数的110.75%,九华山完成目标任务数的112.5%;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421人次(含残疾儿童康复训练332人次,适配假肢矫形器53人,适配辅助器具36人),完成目标任务数的124.93%。贵池区完成目标任务数的132.67%,东至县完成目标任务数的120.37%,石台县完成目标任务数的100%,青阳县完成目标任务数的126%,九华山完成目标任务数的166.67%。 

(四)项目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安排 

根据池州市残联、池州市财政局等六部门关于印发《池州市2021年困难残疾人康复实施方案》的通知(池残联〔2021〕12号),2021年度池州市困难精神残疾人药物补助项目指导任务数4226人,补助标准1000元/人。1880名省级任务所需经费由省级财政与县级财政按8:2比例分担;2346名市级扩面任务部分,由市级财政与县(区)级财政按1:1分担。困难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指导任务337人(其中六类儿童康复省级任务226名),为282名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提供康复训练救助,补助标准每人每年15000元,省级任务省财政按每人每年7200元予以补助,市财政按每人每年3000元配套,县区财政按每人每年4800元配套;为55名肢体残疾儿童装配假肢矫形器和适配辅具,适配假肢矫形器的残疾儿童每人补助5000元,适配辅具的残疾儿童每人补助1500元,所需经费由省、市两级财政统筹安排,其中,省级任务由省级财政安排,市扩面所需资金由市、县区统筹,按1:1分担。 

池州市2021年度困难残疾人康复民生工程项目计划安排资金863.3万元,其中:省级财政补贴资金325.02万元,市级补助资金230万元,县配套资金308.28万元。 

贵池区2021年度困难残疾人康复民生工程项目计划安排资金370.5万元;东至县2021年度困难残疾人康复民生工程项目计划安排资金266.7万元;石台县2021年度困难残疾人康复民生工程项目计划安排资金67.75万元;青阳县2021年度困难残疾人康复民生工程项目计划安排资金152.45万元;九华山2021年度困难残疾人康复民生工程项目计划安排资金5.9万元。 

2、资金到位及使用 

截止12月31日,各项目县(区)及九华山管委会残联资金到位率和支付率均为100%。 

贵池区困难残疾人康复民生工程项目实际到位资金401.261万元,资金到位率100%,已支付完毕;东至县困难残疾人康复民生工程项目实际到位资金283.378万元,资金到位率100%,项目资金已完全支付到位;石台县困难残疾人康复民生工程项目实际到位资金73.183万元,资金到位率100%,项目资金已完全支付到位。青阳县困难残疾人康复民生工程项目实际到位资金175.13万元,资金到位率100%,已支付完毕;九华山困难残疾人康复民生工程项目实际到位资金8.79万元,资金到位率100%,项目资金已完全支付到位。 

二、绩效评价结论 

(一)综合评价情况 

根据池州市残疾人联合会、池州市财政局等六部门关于印发《池州市2021年困难残疾人康复实施方案》的通知(池残联〔2021〕12号)精神,按照安徽省残联、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根据《安徽省困难残疾人康复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残联〔2021〕24号)、《池州市困难残疾人康复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工作方案》(池残联〔2021〕38号)的要求,本次考核遵循客观、公正和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评价重点围绕决策、过程、产出和效果等四个方面内容,通过听取介绍、查阅资料、现场调查、综合分析等方式,对获取的项目信息对照指标体系,以百分制进行量化打分,满分100分,按得分的高低依次分为优秀(S85)、良好(85>S75)、中等(75>S60)、差(S<60)四个等级。 

各县(区)及九华山管委会困难残疾人康复民生工程绩效考核得分为: 

指标 

决策 

过程 

产出 

效果 

总分 

等级 

分值 

10 

30 

30 

30 

100 

  

贵池区 

10 

29.8 

30 

30 

99.8 

优秀 

东至县 

10 

29.7 

30 

30 

99.7 

优秀 

石台县 

10 

29.6 

30 

30 

99.6 

优秀 

青阳县 

10 

29.7 

30 

30 

99.7 

优秀 

九华山 

10 

29.6 

30 

30 

99.6 

优秀 

(二)评价结论 

在池州市残联统筹组织下,2021年度各项目县(区)及九华山管委会残疾人康复民生工程绩效目标实现程度较高,综合评价得分分别为贵池区99.8分、东至县99.7分、石台县99.6分、青阳县99.7分、九华山99.6分。 

1、各项目县(区)及九华山管委会对困难残疾人康复民生工程项目申报审批实行动态监管,按照要求制定实施方案,对困难精神残疾人救助对象进行年审,对已不符合救助条件的及时调整,并明确新增对象申报程序及证明材料,基础信息和康复情况及时录入《全国残联信息化服务平台》等。 

2、为使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有序顺利开展,各项目县(区)及九华山管委会残联均建立了政府主导、残联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社会力量参与的残疾人康复工作协调机制,为确保目标任务完成,市、县(区)、乡三级政府签订了目标责任书;为让更多人知晓和了解残疾人康复救助政策,各项目县(区)开展多形式、多平台的活动进行宣传,其中贵池区和东至县均在学习强国安徽省平台、省民生办网有报道,确保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及家属了解政策,做到应助尽助;为提高残疾人事业水平,各项目县(区)均通过民生工程系统进行申报及审批,与辖区内机构签订了协议书,建立了残疾儿童康复项目档案。对项目资金使用,各项目县(区)及九华山管委会均建立了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并能按制度规定执行。 

3、2021年各项目县(区)及九华山管委会困难残疾人康复目标任务完成率均为100%,并在计划时间内完成,完成质量较好。资金支付率100%。通过随机问卷调查分析,项目实施效果的满意度较高。 

三、存在问题 

通过采用现场查阅资料、回访受助康复对象及其监护人等方法考核,池州市所辖各县(区)及九华山管委残联会均较好的完成省、市下达的困难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和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任务,但同时存在以下问题: 

1、部分精神药补和残疾儿童康复训练档案中有填写不全、错误的现象; 

2、残疾儿童辅具适配进度未达到省残联进度要求; 

3、机制建设与运行中有带动社会力量参与,但社会资金投入较少; 

4、部分县区宣传力度不强。 

四、意见建议 

1、各县区残联加强残疾儿童康复定点机构的建设和日常监督管理,及时掌握儿童在机构康复情况; 

2、要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组织与机构参与残疾人康复,拓展残疾人康复的渠道; 

3、加强民生工程日常工作调度指导,按照要求及时完成民生工程工作进度; 

4、要强化民生工程专项检查与评估,精细化指导基层开展工作,提升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质量,加大宣传力度,提升政策知晓率和满意度。 

池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2年2月11日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021年度)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职能,组织架构、人员及资产等基本情况。 

池州市残疾人联合会(含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残疾人康复和辅具中心、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部)共有在职人员22名, 退休人员6名。在岗人员中有在编人员12名,政府聘用人员、聘用人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公益性岗位人员、保洁人员等10名,主要从事民生工程、残疾人康复、就业、教育、宣传、文化、体育、扶贫、信访维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等工作。目前有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车一辆。 

市残疾人联合会的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残疾人事业的方针、政策,协助政府研究制定、实施残疾人事业的法规、政策和规划,对县区残联进行业务指导。 

2、开展残疾人康复、就业、教育、文化、体育、扶贫等工作以及残疾人用品用具供应、残疾预防、无障碍设施等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条件,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扶持、指导残疾人发展经济,不断提高残疾人生活质量。 

3、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为残疾人服务,团结教育残疾人遵纪守法,自强自立。 

4、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全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5、承担市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承办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当年部门履职总体目标、工作任务。 

1、开展残疾儿童康复精神病药费补助民生工程及市政府惠民实事一户多残家庭补助等。 

2、开展残疾人康复工作。开展低视力残疾人康复、假肢装配、辅具器具、聋儿语训、脑瘫儿童训练、残疾人社区康复、康复员培训等残疾人康复工作。 

3、开展残疾人就业工作。贯彻国务院《残疾人就业条例》和省政府165号令精神,进一步加大残疾人就业工作力度,组织开展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技能培训和劳务输出,实施残疾人各项就业工程,开展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工作和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 

4、开展帮扶慰问残疾人工作。 

5、开展残疾人宣传、文化、体育等工作,做好残疾人事业宣传,积极培养优秀残疾文艺人才及运动员,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6、开展全国助残日全国残疾人日国际盲人节肢残人活动日残疾预防日等节日活动。 

7、开展残疾人教育、残疾学生上省中专学校及残疾大学生、研究生等工作。 

8、开展残疾人信访、维权等工作,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9、加强各级残联组织建设,开展市残疾人五大协会等工作。 

10、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工作。 

(三)当年部门年度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目标1:已开展残疾儿童康复精神病药费补助  生工程及市政府惠民实事一户多残家庭补助 2021年 一户多残家庭残疾人全市约5029人,按每人每月300元标准;对014岁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共226人,按每人每年3000元标准拨付;帮助2346名精神残疾人,每人补助500元。                              

目标2:帮助智障、脑瘫、孤独症儿童筛查、人工耳蜗初查、复查,对肢残儿童进行肢体矫治及器具适配康复训练。              

目标3:在我市建立4个辅助性就业机构试点,帮助30名精神、智力、肢体重度类别残疾人实现就业工疗。                            

目标4:贫困残疾大学生学费补助,扶持农村残疾人生产。     

目标5:开展残疾人文化周残疾人文化进家庭读书达人演讲比赛,举办安徽省第八届特校学生艺术汇演及安徽省第五届特奥运动会。                                          

目标6:根据残疾人信访、法律救助的要求,我单位要做好我市残疾人信访及法律救助工作。                                            

目标7:市残联组织听力语言残疾人协会、肢残人协会、盲人协会,智力残疾人协会、精神残疾人协会开展看电影、唱红歌、座谈会、象棋比赛、文艺比赛等活动。                                 

目标8:有序开展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工作。    

(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 

1、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行为, 

管理意识增强,资金使用和管理逐年规范。 

2、重视绩效目标申报,实现项目绩效目标全覆盖。一是优化绩效目标设定,明确符合绩效目标编制范围的项目支出都必须报绩效目标;二是强化绩效目标审核,建立预算部门、财政部门和第三方专家联合审查的工作机制。 

3、开展项目绩效重点评价,提升预算资金使用效益。 

(五)当年部门预算及执行情况。 

年初部门总预算1046.24万元,全年实际执行预算951.85万元,预算执行率96.22%。年度主要任务完成情况9.62分,产出指标50分,效益指标30分,满意度指标10分,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综合得分为99.62分。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实现情况 

(一)履职完成情况:从数量、质量、时效等方面归纳反映年度主要计划任务完成情况。 

1、数量及成本指标 

指标1:市政府惠民实事: 一户多残家庭残疾人救助,年度指标值5029人,全年实际值5029人,每人300元。 

指标2:民生工程: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工程,年度指标值226人,全年实际值226人,每人每年3000元。 

指标3:民生工程: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年度指标值2346人,全年实际值2346人,每人500元。 

指标4:残疾人辅助性就业项目,年度指标值4个,全年实际值4个,每个50000元。 

指标5:残疾人支持性就业经费,年度指标值10个,全年实际值10个,每个5000元。 

指标6:残联系统干部能力提升培训,年度指标值60人,全年实际值60人,每人4000元。 

指标7:配套省残疾人就业创业项目,年度指标值100户,全年实际值100户,每户3000元。 

指标8:元旦、春节等慰问贫困残疾人,年度指标值250户,全年实际值250户,每户1000元。 

(二)履职效果情况:从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如有)、生 

态效益(如有)等方面反映部门履职效果的实现情况。 

质量指标 

指标1:2021年残疾人救助率达到100%。 

指标2:2021年残疾儿童抢救康复率达到100%。 

指标3:2021年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覆盖率100%。 

指标4:2021年残疾人辅助性就业率达到100%。 

指标5:2021年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合格率达到100%。 

时效指标 

经费支出时效性,项目计划完成时间在2021年12月份之前,已按照计划时间完成。 

社会满意度及可持续性影响。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残疾人满意度年度指标值达到100%。 

三、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一)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 

通过绩效自评,进一步掌握了资金使用情况和取得的效果,发现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为今后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完善资金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工作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依据。 

(二)绩效自评结果公开情况 

强化绩效信息公开,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对部门主管、审计提出的意见建议、社会公众反映的情况问题,坚决予以整改,切实发挥绩效管理效用。此次绩效自评报告将在本单位门户网站上予以公布,向社会公开,广泛接受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