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池州珍溪(高坦)220kV变电站110kV送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22-09-30 0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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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公司报来的《池州珍溪(高坦)220kV变电站110kV送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以下简称《报告表》)等材料已收悉。应你公司申请,池州市环境科学研究院(评估中心)于2022年6月28日组织专家对《报告表》进行了技术审查,经研究通过并公示,现将《报告表》审批意见函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1)唐田-殷汇(观牛T接线)改接珍溪变电站、珍溪-殷汇110kV线路工程
新建架空线路路径长度约23.5km,其中单回路长度约2.2km(其中铜陵段1.3km,池州段0.9km)、双回路长度约21.3km;同时拆除老线路长度约23.2km(含杆塔84基),涉及原线路恢复架设长度约1.3km,均为单回路;导线采用JL/G1A-300/40钢芯铝绞线。
(2)潘桥-红石π入珍溪变电站110kV线路工程
新建架空线路路径长度约1.6km,同塔双回架设;同时拆除老线路长度约0.2km(含杆塔1基),涉及恢复原线路架设长度约0.6km,均为单回路;导线采用JL/G1A-300/40钢芯铝绞线。
(3)红石-蓬莱π入珍溪变电站110kV线路工程
新建架空线路路径长度约19.7km,其中单回路长度约0.2km、双回路长度约19.5km。同时拆除老线路长度约0.2km(含杆塔1基),涉及原线路恢复架设长度约0.3km,单回路。导线采用JL/G1A-300/40钢芯铝绞线。
工程建设的总投资为1176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89万元,占总投资额的比例为0.76%。
本工程为输变电工程,属国家发改委颁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鼓励发展的项目(“第一类鼓励类”中的电网改造与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池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21年3月5日以池发改审批[2021]65号文对项目予以核准(项目代码:2101-341700-04-01-676239),据此,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二、原则同意专家组对《报告表》技术评审意见以及《报告表》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你公司应严格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项目实施后,应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采取严格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环境监控和应急措施等环境管理制度。
三、项目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加强施工期的环境保护工作,落实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牵张场、施工便道等临时占地在施工结束后要及时进行迹地恢复。采取有效防尘、降噪措施,施工过程中不得扰民。
(二)严格落实防治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等环境保护措施,确保输电线路沿线环境敏感点的工频电场强度和工频磁感应强度分别控制在《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所规定的相应限值内。
(三)确保输电线路周围居民区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功能要求,防止噪声扰民。
(四)线路穿越东贵青等低山丘陵水土保持生态保护红线和黄山-天目山生物多样性维护及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路径方案已取得《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池州珍溪(高坦)220千伏变电站110千伏送出工程建设项目不可避让生态保护红线的论证意见》,项目采取严格的管控措施,确保不破坏生态保护红线的主导生态功能。
四、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工程竣工后,你公司应及时组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工程方可投入正式运行。
五、若项目的性质、地点、规模或污染防治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环评文件。项目环评文件自批复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环评文件应当重新审核。
六、请贵池区生态环境分局、石台县生态环境分局做好该项目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督促建设单位各项环保设施和措施落实到位。
池州市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