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主要违法事实
处罚机关
1
池市监处罚〔2022〕111号
池州年年红商贸有限公司商业混淆案
当事人未经“贵州茅台”商标和“MOUTAI及图”商标注册人365体育: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许可,在门头招牌上及经营场所内的背景墙上擅自使用“贵州茅台”字样、“MOUTAI及图”标识;2020年8月份,当事人在公司的门头招牌上使用了“贵州茅台”字样、“MOUTAI及图”标识、“GUIZHOUMOUTAI”标识及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的背景墙上使用了“贵州茅台”字样、“MOUTAI及图”标识。
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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