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17日,池州市人民政府印发《池州市批而未供、闲置和工业低效土地全域治理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池政〔2022〕34号),根据“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现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解读如下: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安徽省批而未供、闲置和工业低效土地全域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皖政〔2022〕54号)(以下简称《行动方案》),深入推进我市“三类”土地处置,进一步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根据市政府领导批示要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认真研究,在近年来我市“三类”土地处置工作的基础上,结合“亩均论英雄”改革,起草制定了《池州市批而未供、闲置和工业低效土地全域治理攻坚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实施方案》在我市2020年“三类”地处置专项行动的基础上,针对《安徽省批而未供、闲置和工业低效土地全域治理攻坚行动方案》提出的三年目标,进一步明确了我市批而未供、闲置和工业低效土地处置的细化实施措施,优化提升了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管理。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2022年5月19日,我局起草制定了《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有关科室意见。6月13日,根据反馈意见作了进一步修改完善,并再次征求各地各部门意见。6月21日,召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办公会审议。经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法制机构合法性初审后提交市司法局法制审核。2022年8月17日,池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实施方案》。
四、工作目标
一是存量土地积极盘活,土地效率有效发挥。全市批而未供土地、闲置土地年处置率分别不低于25%、20%;新增建设用地批准后,1年内供地率达70%以上,2年内供地率达90%以上;单位GDP建设用地使用面积年下降率达5%以上,工业用地亩均税收年增长10%以上。到2024年底,全市工业用地亩均效益、亩均税收明显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全面提升,重大项目用地保障能力显著增强。二是开发区节约集约用地水平全面提升。全市省级以上开发区新上工业项目原则上全部实现“标准地”出让;2023年起,除特殊工业用地外,全市新上工业项目用地容积率一般不低于1.2,新建高标准厂房用地容积率一般不低于2.0,按工业用地管理的研发项目用地容积率一般不低于2.5;到2024年底,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综合容积率不低于1.2,其它省级开发区不低于1.0。
五、主要任务
《实施方案》共分为3个部分,一是实施目标。包括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率、新增建设用地供地率、单位GDP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率、开发区综合容积率等目标。较《行动方案》我市将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年处置率目标提高至25%、20%(《行动方案》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年处置率目标15%,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2022年土地利用计划管理的通知》,批而未供处置率达25%);增加了新增建设用地供地率目标。新增建设用地批准后,1年内供地率达70%,2年内供地率达90%。二是重点任务。包括了摸清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底数、开展低效用地调查入库和再开发规划编制、明确处置要求、实施分类处置、落实工业用地全过程监管5项任务。在《行动方案》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进一步细化了批而未供土地、闲置土地、工业低效土地分类处置措施和具体路径,提出推行新型产业用地(M0)试点,探索推动土地“复合开发”;完善工业用地分割、合并转让制度等措施。同时,进一步明确了各地、各职能部门的监管责任,全面实施工业项目“双合同”监管,按照“谁签订,谁监管”的原则,落实项目“双合同”监管职责。三是工作措施。从强化组织领导和协调、严格落实“增存挂钩”政策、加强目标考核管理、加强督查调度4个方面提出工作要求。持续实行“月调度、月通报”制度,每月围绕阶段性工作和目标任务,动态更新台账和处置清单,进行调度通报。
六、创新举措或新旧政策差异
一是在2020年我市“三类”土地处置专项行动的基础上,充分结合省行动方案和我市实际情况,对部分工作目标优化提升。二是对盘活工作提出5个方面的探索创新举措,推动土地“复合开发”,在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推行新型产业用地(M0)试点;鼓励工业项目利用地下空间建设;完善工业用地分割、合并转让制度;鼓励建设使用高标准厂房;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制定盘活低效的扶持政策。三是提出工业用地的全过程监管,从项目招商、预审到项目达效、评价全过程实施监管。
七、保障措施
一是用好增量指标,严格把好项目准入。二是深入推行“标准地”出让,切实履行监管责任。三是持续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推进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专项评价。一是坚持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严把招商项目用地规模和投入产出入园关口,严格建设用地规模和强度审查。二是全力开展“标准地”、“亩均论英雄”、“用地清单制”等改革工作,各部门按照职能切实履行用地监管责任。三是做好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专项评价工作,促进省级以上开发区提质增效。
八、下一步工作考虑
一是加强工作调度和通报,全市上下一盘棋,大力处置“三类”土地,积极盘活存量,切实发挥土地效率。二是持续开展“亩均论英雄”改革,提升企业节约集约用地意识。三是对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情况每年开展评价或监测,掌握开发区每年土地节约集约的具体情况。
解读机关: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咨询科室:开发利用科 夏露露
咨询电话:0566-2819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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