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2日上午,市长雍成瀚主持召开市政府第62次常务会议,听取了关于全省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及我市贯彻意见的汇报,审议并原则通过《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送审稿)》、《池州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送审稿)》、《池州市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送审稿)》、《关于推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的指导意见(送审稿)》。
会议指出,实施户籍制度改革,合理引导农业人口有序向城镇转移,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的市民化,融合推进全市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部署要求,坚持以人为本、统筹配套的原则,扎实推进我市户籍制度改革,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会议指出,我市是立法法修改后全省首批具有地方立法权的市。获得地方立法权,对我市进一步创新社会治理模式,改善地方法治环境,提升城市品牌和软实力,具有重要意义。做好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工作,要主动适应依法治市、依法行政的要求,树立法治思维,通过法律渠道,积极运用法律武器推动政府各项工作落实,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进程。
会议指出,推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是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必然要求,要以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为前提,以保障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产权益为根本,以规范流转交易行为和完善服务功能为重点,在试点的基础上,稳步扎实做好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工作,实现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的公开、公正、规范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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