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名称:市政府第12次常务会议
会议时间:2023年2月16日下午
会议地点:市政府会议室
与会人员:朱浩东市长主持召开市政府第12次常务会议。朱浩东、方能斌、李军、何刚、曹霞、崩兴宇同志出席,胡军保、储晓焱同志因公缺席,市政协刘会秋同志应邀参加会议,市政府副秘书长汪政、徐洁芳、刘荣华,市政府办公室二级调研员童修德,市政府副秘书长吴昔康、孙江湧以及东至县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公众代表在讨论相关议题时列席会议。
会议议题:
1.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听取市营商环境办关于《池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送审稿)》起草情况的汇报。
2.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听取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3年乡村振兴重点工作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意见(送审稿)》起草情况的汇报。
3.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听取市司法局关于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及2023年工作安排汇报。
4.听取市发展改革委有关文件起草情况的汇报。
5.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听取市安委办关于省安委会对我市2022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情况及2022年度全市安全生产与消防工作考核情况汇报。
6.听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贯彻支持技工强省建设若干政策的实施意见(送审稿)》起草情况的汇报。
7.听取市财政局(国资委)关于主城区民生用气补贴事项的汇报。
8.听取市乡村振兴局、市财政局(国资委)关于市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情况的汇报。
9.听取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支付2022年度安庆长江公路大桥车辆通行费有关情况的汇报。
1.列席议题:《池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送审稿)》。
2.公众代表简介:
方 辉:安徽安贵律师事务所主任。
程晓冬:池州中科裕华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方 辉:提两点建议。一是建议对考核奖惩中的问责情形进行完善,注重全面和精准。二是考虑到立法语言力求精准、规范、朴实、庄重,建议尽可能避免使用谐音词句。
程晓冬:没有意见。
4.公众代表意见的采纳情况:部分采纳。
会议议定事项:
会议指出,制定《条例》是将优化营商环境纳入法治化轨道的重要举措。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持续深化“一改两为”,贯彻落实好《条例》,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对照先进地区争创一流营商环境,更好促进产业发展,助力池州跨越式高质量发展。 会议强调,乡村振兴是“国之大者”。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抓好以乡村振兴为重心的“三农”各项工作,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要深入实施“两强一增”及农业产业化“1+3+6+N”提升行动,大力发展茶叶、黄精、鳜鱼等特色产业,坚决守牢耕地保护、粮食安全、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等底线红线,不断提升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整体效能。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于政府各项工作始终,全力争创全省、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要在推行“五免”服务、深化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提高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率等方面下功夫,不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要深化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推进法格、网格、警格、医格“四格协同”,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池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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