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名称:市政府第15次常务会议
会议时间:2023年4月20日下午
会议地点:市政府会议室
与会人员:受市长朱浩东委托,常务副市长方能斌主持召开市政府第15次常务会议。方能斌、何刚、曹霞、胡军保、储晓焱、崩兴宇同志出席,朱浩东、李军同志因公缺席,池州军分区龚辉,市政协程平应邀参加会议,市政府副秘书长汪政、江兴来、刘荣华,市政府办公室二级调研员童修德,市政府副秘书长吴伟、吴昔康,贵池区政府、石台县政府,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管委会,平天湖风景区管委会、开发区管委会以及市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议题:
1.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批示精神,传达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要求,研究贯彻落实工作。
2.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湿地保护修复的重要论述,听取市林业局关于加强湿地及自然保护地保护管理工作情况的汇报。
3.听取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池州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送审稿)》起草情况的汇报。
4.听取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贯彻落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提振市场信心促进经济平稳健康运行的若干政策举措〉措施责任清单(送审稿)》起草情况的汇报。
5.听取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池州市2023年市领导联系重点项目、企业清单(送审稿)》起草情况的汇报。
6.听取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促进制造业提质降本实施意见(送审稿)》起草情况的汇报。
7.听取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池州市软件产业园建设方案(送审稿)》起草情况的汇报。
8.听取市财政局(国资委)关于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中心原办公用房有关情况的汇报。
9.听取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池州市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送审稿)》《池州市新污染物治理实施方案(送审稿)》起草情况的汇报。
10.听取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全面打造“最干净城市”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送审稿)》起草情况的汇报。
11.听取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关于《池州市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引导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送审稿)》起草情况的汇报。
12.听取市营商环境办公室关于一季度全市为企优环境工作情况汇报。
13.听取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全市防汛抗旱工作情况汇报。
14.听取市政府信访局关于一季度全市信访工作情况汇报。
会议议定事项:
会议指出,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湿地保护修复的重要论述,坚决扛牢政治责任,坚定不移走好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要切实抓好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高标准、严要求抓实问题整改,注重举一反三,全力清存量、防增量。要健全湿地保护修复机制,完善“人防+技防”监管体系,不断提升湿地和自然保护地管理能力水平。 会议指出,提振市场信心是做好当前经济工作的关键所在。要加大助企纾困力度,采取更加有力有效的举措,进一步稳定市场预期,提振发展信心,巩固拓展向好势头。要健全政策落实推进机制,推动更多政策兑现“免申即享”“即申即享”,扎实开展“服务进园区”活动,同步做好政策解读、诉求办理等工作,加快推动政策红利精准直达企业。 会议强调,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持续推进为民办实事、为企优环境,切实把工作成效体现在企业和群众满意度上、体现在争先进位上。要突出标本兼治,加强对信访普遍性问题的梳理分析,集中精力化解好老问题、及时就地处理好新问题、举一反三解决好共性问题。要突出对标一流,推进营商环境整体优化,常态化听取企业诉求,及时协调解决实际问题,切实增强企业的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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