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水利审批〔2023〕43号
东至县水利局:
你局《关于报送<东至县龙泉河干流段防洪治理工程(上游段Ⅱ期、中游段、下游段)初步设计报告>(报批修订稿)的请示》已收悉。2023年8月27日,我局组织专家对所报初步设计进行了审查,并提出了审查意见(详见附件)。我局基本同意该审查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龙泉河位于池州市东至县南部,属鄱阳湖水系,东至县境内流域面积994km2、河道全长67.7km。本次治理工程涉及木塔乡、昭潭镇和龙泉镇,起点为岭脚下,终点为龙泉大桥,河道治理长度43.66km,涉及保护耕地2.1万亩,人口3.0万人。2009年以来,利用中小河流治理资金陆续实施了东至县龙泉河下游龙泉河段防洪工程等3个项目,有效提高了龙泉河相应区域的防洪能力。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有部分河段未得到治理,木塔乡、龙泉镇、青山乡等保护区防洪能力仍较低;河道局部淤积、行洪能力不足;部分区域防洪体系不完善,防洪能力低;多处岸坡冲刷、坍塌严重;监测预警体系和设施不完善等。为全面提升龙泉河流域防洪减灾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实施东至县龙泉河干流段防洪治理工程(上游段Ⅱ期、中游段、下游段)是必要的。
二、基本同意工程建设范围为岭脚下至龙泉镇龙泉大桥河段,河道治理长度43.66km,分为3段,治理河长分别为上游段Ⅱ期21.39km、中游段16.37km和下游段5.90k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河道清淤18.68km、河道拓宽0.08km、护坡护岸25.44km、堤防工程2.42km、新建涵闸2座、新建防汛巡查道路2.97km和水文监测预警建设。
三、基本同意干流各段防洪标准,沿河城镇段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村庄集中段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其余河段维持现状防洪标准。
四、基本同意沿河城镇段河道堤岸、堤防级别为4级,其余河段防洪标准≤10年一遇,河道堤岸级别为5级。七里塘河涵闸和香山河涵闸主要建筑物级别均为3级。工程区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05g,相应的地震基本烈度为Ⅵ度。
基本同意各段河道清淤、护坡护岸、堤防建设、及建筑物的总体布置及设计。
五、基本同意工程占地及拆迁内容,下阶段进一步复核占地数量、地类和拆迁实物指标,工程征地及拆迁补偿费由地方政府自筹解决。
六、基本同意设计概算的编制依据、方法。本工程初步设计编报总投资29550.83万元;池州市水利局初审总投资25876.60万元;复核总投资25589.67万元,其中干流防洪工程投资22541.37万元。超出国家补助范围的投资由市县自筹解决。
七、请你局督促有关单位按审查意见进一步完善和优化工程设计,并按照财政部、水利部及省水利厅对中小河流治理的有关要求,落实项目建设“四制”管理,规范项目法人组建,履行监督职责,精心组织和指导项目实施,确保工程投资、质量、进度和安全。
八、工程开工前,按有关规定办理环保、水保等相关行政许可手续。
此复。
池州市水利局
2023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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