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在其微信公众号初次发布关于该品牌的内容,宣传描述“规模最大、最及时、最专业”等用语,依据相关法律应对其处以罚款金额20万元至100万元;一便利店货架上销售的个别商品未张贴标价签,构成未明码标价行为,按规定将面临5000元以下罚款;一建材公司新建的生产线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便先行建设,构成未批先建行为,按规定应主动拆除新建生产线,并作现金处罚……
在执法处罚领域,诸如此类的情形并不少见。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一些企业或个体户由于对相关法律规定不熟悉,加上难以避免的失误,不小心触碰到“红线”,可能将面临高额罚款。
如何既能有效规范市场行为又能更好扶持市场主体发展,激发市场活力?今年5月,《池州市全面推行“轻微免罚”工作实施方案》正式施行。该方案通过推行“轻微免罚”事项清单,对符合条件的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引导当事人及时纠错,主动消除、减轻危害后果,树牢诚信、法治观念,不断优化全市法治化营商环境。
“这份《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令人意外,给我们企业提供了一次改过机会,我们真诚接受教育和批评,今后一定会加强对环保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环境管理水平,绝不再犯这样的错误。”今年6月,池州市容大电气有限公司总经理郑国祥收到《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后感慨道。
今年3月,贵池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在检查中发现池州市容大电气有限公司未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开展自行监测,该行为构成轻微环境违法,按规定应处罚金20万元。“考虑到该企业属于首次违法,且立即对违法行为进行了整改,符合《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清单》所列情况,我们依法对其环境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中队长袁野说。
在经过执法部门的宣传教育后,郑国祥深刻意识到落实环境监测,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性。“我们将免于处罚的20万元,用于购置相关生态保护装置,更新了活性炭吸附和废气排放设备。以后,我们一定会牢牢扛起企业生态环保主体责任。”郑国祥说。
梳理和扩大免罚清单范围、推进包容审慎柔性执法、完善相关配套制度……近年来,我市聚焦重点执法领域,大力推进轻微违法免罚制度,探索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容错纠错机制,先后在公安、消防、民政、司法、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文化旅游、市场监管、城市管理、交通运输、卫生健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金融、国防、科技(地震监测)、自然资源规划、税务、气象等18个重点执法领域,制定轻微免罚清单,涉及免予处罚事项426项,截至目前,在全省涉及领域最广项数最多。
“这些免罚事项与企业经营和民生保障密切相关,一方面让企业和群众在感受到‘执法力度’的同时又能感受到‘执法温度’,另一方面也优化了营商环境,更好地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马修燕告诉记者,截至今年9月,我市各大领域共办理‘轻微免罚’案件236起,免罚市场主体达到140余个,为企业减免经济负担达500万元以上。
“我市将继续根据执法工作实际和优化营商环境需求,推深做实免罚慎罚制度,运用行政指导、行政奖励、说服教育、劝导示范等手段,推行‘温情执法’,为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司法行政力量。”马修燕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