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我市公共体育场所健身器材的正常使用,加强对健身器材的日常维护,特公布体育健身器材管理指引,倡议广大市民共同自觉遵守。
1.严格按照健身指导和器械锻炼功能、注意事项进行锻炼,遵循科学健身原理,健身者可根据自身年龄、体质、身体状况选择合适的健身器材进行健身活动。中老年人要特别注意量力而行,儿童及其他不具备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应在监护人监护下进行锻炼。
2.健身器材只能用作锻炼、休闲使用,严禁在健身器材周围嬉戏打闹或进行其它与锻炼、休闲无关的活动。严禁在健身场内及器材上堆垛物品、晾晒衣服、被褥。
3.社区、行政村等健身器材接收单位应指定专人定期检查器材和设备使用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维护报修,保持器材完好。居民如发现场内设施器材存在不安全因素,应主动向社区居委会或村民委员会报告,相关部门应及时设置禁用标识,并实施维修或报修,对无法维修的器材要果断拆除,适时向体育行政部门申领。
4.自觉维护健身场所环境卫生,不得随意乱扔垃圾、果皮、纸屑等杂物,保持器材及周边环境卫生。
5.倡导科学健身、文明锻炼,不得影响他人正常使用健身器材,不得影响周边居民休息。
6.为确保人身安全,在雷雨、冰雪(雹)等恶劣天气应停止使用健身器材。
7.健身者应注意健身活动的自我保护,严格按健身器材使用指南规范操作使用,如因违反操作规定或使用不当造成事故的,责任自负。
社区(行政村)管理人电话:
贵池区教体局联系电话:0566-3219836
池州市教体局联系电话:0566-2817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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