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教体局, 九华山发展处,市直各学校:
为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师生合法休息权利,现 就 2023 至 2024 学年度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寒假安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和开学时间
根据《义务教育课程方案》《普通高中课程方案》,2023至 2024 学年度寒假开始时间及春季开学时间安排如下:
(一) 各学段寒假开始时间
1.幼儿园: 2024 年 1 月 26 日(腊月十六)。
2.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中职学校:2024年 1 月 28 日(腊月十八)。
3.普通高中: 2024 年 2 月 3 日(腊月二十四)。
(二) 春季开学时间
1.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和中职学 校 2024 年 2 月 25 日(正月十六)报到,2 月 26 日(正月十七) 正式上课。
2.普通高中一、二年级 2024 年 2 月 21 日(正月十二)正式上课, 高中三年级 2 月 18 日(正月初九)正式上课。
二、工作要求
1.统筹做好教育教学工作。各地各中小学校要统筹做好 放假安排和教育教学工作,有序组织课程教学、期末复习、 质量监测等工作,确保各项教育教学任务顺利完成。期末考试时间由各县区结合实际统筹安排。
2.认真落实“双减 ”工作要求。各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 在寒假要求或组织学生集体到校上课、补课或统一组织自 习。统筹安排各学科寒假作业,严格控制作业总量,提高作业质量。
3.加强考试管理。小学一、二年级不进行纸笔考试,可 以综合采取趣味游戏、汉字听写、朗读诵读、 口语交际、戏 剧表演、生活应用等寓考于乐的方式,对学习成果进行考核, 其他年级各义务教育阶段考试结果实行等级评价,考试结果不排名、不公布, 以适当方式告知学生和家长。
4.强化安全教育管理。放假前,各学校要发放致家长一封信,提醒家长履行法定监护责任。学生离校前,各班级要召开一次安全教育主题班会,以预防传染病、防火灾、防燃 气中毒、防交通安全事故、防食物中毒、防网络诈骗和网络沉迷等为重点,对学生进行不少于 30 分钟的安全教育。寒假期间,各学校要不定期通过微信公众号推送各类安 全工作提醒,组织各班主任通过家长微信群做好每日安全提 醒,组织一次上门家访或电话家访,引导家长(监护人)做好寒假期间学生安全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