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池州供电公司:
《国网池州供电公司关于核准2023年池州市10kV常规配网基建项目的请示》(池电运检〔2023〕170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保障区域用电需要,推动地方经济发展,根据《国网池州供电公司关于下达池州市2023年10千伏配电网第一批投资计划的通知》(池电运检〔2023〕26号)、《国网池州供电公司关于下达2023年配电网第二批投资计划暨调整2023年配电网第一批部分10千伏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池电运检〔2023〕106号)等和有关规定,同意2023年池州市10kV常规配网基建项目核准。
项目代码:2401-341700-04-01-111599。
二、项目单位:国网池州供电公司。
三、建设地点:池州市。
四、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包含安徽池州贵池区牌楼变10kV唐田122线改造工程等163个单体工程,共计建改配电变压器178台,容量3.82万千伏安,建改10kV架空线路248.94公里,电缆线路39.17公里,配套低压架空线路204.54公里,配套低压电缆线路8.84公里。
五、项目总投资23649.7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1014.2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291.25万元,利息344.23万元。项目资本金为4729.95万元,占总投资的20%,由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解决,其余通过金融机构贷款解决。
六、本项目支持性文件:贵池区唐田镇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见设国网池州供电公司2023年预安排项目工程实施的函》、贵池区里山街道办事处《关于同意见设国网池州供电公司2023年预安排项目工程实施的函》、国网池州供电公司《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承诺备案表》等。
七、项目单位应进一步优化工程实施方案,选用不低于二级能效节能设备,强化节能管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施工建设,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八、项目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省有关招标投标的规定,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要按规定进行招标。
九、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出面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十、接文后,请项目单位依法依规办理水土保持、环境影响、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
十一、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2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的,项目单位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委提出申请。项目在核准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且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池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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