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城市经营投资有限公司:
报来的《关于请求批准中共池州市委党校教学用房节能评估的报告》(池城投字〔2017〕104号)和《中共池州市委党校教学用房建设项目节能评估报告》收悉。结合市工程咨询院《关于池州市委党校教学用房建设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评审意见》(池工咨字〔2018〕3号),经研究,形成如下审查意见: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
项目编码:2017-341702-47-01-005195。
二、项目建成后,主要耗能品种为电力、天然气、薪水,其中年耗电量235.16万kwh、耗天然气19.54万立方米、耗水5.98万吨,折年综合能源消费量标煤耗当量值为531.4tce、等价值947.87tce,用能品种、数量基本合理。
三、本项目为异地搬迁项目。项目年新增能源消耗量占池州市“十三五”能源消费增量控制数比例为0.14%,单位建筑面积综合能耗为11.57kgce/m2·a,项目实施对全市能源消费影响较小。
四、本项目为乙类公共建筑,项目单位应按照《安徽省公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34/1467-2011)实施,同时采用国家推广的公用建筑节能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比对“高能耗设备淘汰目录”,选用高效节能产品和设备。
五、为节约能源,建议项目单位与相关企业联合,建立分布式蓄能电站。
六、完善总平面布置和供配电方案,各功能用房照度标准严格按照《建筑照明设计标准》执行。
池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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