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中建材新材料有限公司:
《关于转报慈云-码头35kV线路新建工程核准的请示》(贵发改能源〔2024〕47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推动区域经济发展,保障企业生产用电需求,根据《安徽省电力发展“十四五”规划》和有关规定,同意慈云-码头35kV线路新建工程核准。
项目代码:2403-341700-04-01-480286。
二、项目单位:池州中建材新材料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点:贵池区秋江街道、乌沙镇。
四、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自110kV慈云变35kV开关室起,新建1回35kV线路至拟建35kV码头变止,形成慈云-码头变1回35kV线路。新建35kV线路路径全长约8.8km,其中单回路架空路径长7.9km,单回路电缆路径长0.9km。
五、项目总投资1299万元,项目资本金259.8万元,占总投资的20%。建设资金由池州中建材新材料有限公司自筹解决。
六、本项目支持性文件:贵池区乌沙镇政府《关于慈云-码头35KV线路新建工程线路路径意见的复函》、贵池区自规局《关于池州中建材新材料有限公司珍溪-矿山110KV线路路径调整及慈云-码头35KV外供电新建线路答复函》、池州中建材新材料有限公司《贵池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简易程序报备表》、池州中建材新材料有限公司《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告知承诺表》等。
七、项目单位应进一步优化线路实施方案,选用不低于二级能效节能设备,强化节能管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施工建设,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八、项目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省有关招标投标的规定,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要按规定进行招标。
九、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十、接文后,请项目单位依法依规办理林地占用、水土保持、环境影响、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
十一、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2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的,项目单位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委提出申请。项目在核准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且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池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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