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送戏进万村演出
服务范围:贵池区棠溪镇、梅街镇、乌沙镇等3个镇20个村。
服务要求:1.演出设备:具备音响、灯光、布景、字幕机等设施设备。
2.演出服务:乙方每到一村演出,必须提前一天向甲方发送具体演出时间、地点 、剧目等信息,演出当天发送定位,每场演出须按照要求拍摄演出视频和照片,演出结束后一周内报送视频给甲方。舞台口必须悬挂“ 安徽省文化惠民工程 ? 送戏进万村活动 ”惠民工程的宣传横幅 (横幅根据甲方提供的样式制作)。
3.实行戏曲专场大戏、小戏或点单唱戏。演出前在村人流集中地或村庄路口张贴不少于5张演出公告,自觉接受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和社会监督,现场填写统一制式的服务回执单。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7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演出。
服务标准:《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2024年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送戏进万村”活动的通知》(皖文旅秘〔2023〕30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