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申请池州市中心城区既有住宅节能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函》(池建城函〔2024〕293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提高既有住宅小区节能降碳水平,消除住宅安全隐患,改善人居环境,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推进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建城规〔2024〕2号)和有关规定,同意池州市中心城区既有住宅节能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项目代码:2404-341700-04-01-602577。
二、项目主管单位: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法人单位:池州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三、项目建设地点:池州市中心城区。
四、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对池州市中心城区池阳街道、清风街道、清溪街道、秋浦街道及杏花村街道共计183个既有住宅小区进行节能改造,改造面积约1009790平方米,主要包含建筑小区外立面保温及饰面层改造、部分小区外窗更换为节能型外窗、部分小区屋顶保温层及防水改造等。
五、项目总投资26614.3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2705.1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937.82万元,预备费1971.43万元,项目所需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资金和地方财政配套资金解决。
六、项目支持性文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承诺备案表》等。
七、项目单位应进一步优化工程设计方案,要强化与外部关系协调,减少施工期对周边环境影响,落实环保“三同时”。要加强安全管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采取节能措施,强化节能管理。
八、项目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省有关招标投标的规定,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要全部进行招标。
九、接文后,请项目单位依法办理初步设计、安全生产、环境影响等相关手续,争取早日建成发挥效益。
池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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