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东至县司法局获悉,8月1日起,《东至县行政违法行为首违免处实施办法(试行)》正式施行,在我市推出的“五免之城”基础上,增加“首违免处”制度,探索推出“六免之城”,通过教育优先原则,引导市场主体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首违免处”是指在东至县行政区域范围内,违法行为人有符合《东至县行政违法行为首违免处实施办法(试行)》的初次违法情形、违法行为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情形,可以免除一次行政处罚。“首违免处”的目的是给予执法对象一定的容错空间,让他们从内心真正理解执法用意,主动去纠正违法行为。
为明确“免处”标准,东至县提前制定涵盖治安管理、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等重点执法领域160个事项的目录清单,将目录清单的执行情况纳入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的范围,并计划于8月起组织开展“首违免处”推进情况专项监督活动,督促、指导有关行政执法部门转变执法理念,深入推进“有力度有温度的执法”。
“对群众和企业来说,‘有法必依、执法必严’是看得见的公平,‘首违免处’是更精准的正义。我们将接受社会公众对‘办法’、‘清单’落实情况的监督,持续探索柔性执法方式,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东至县司法局副局长殷敏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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