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桂凤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农村合作医疗缴费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
医保筹资政策是医保制度稳定可持续的基本保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采取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方式。在医药技术快速进步、医疗费用持续增长、居民医疗需求逐步释放和待遇水平稳步提高的大背景下,筹资标准需合理调增以支撑参保人医保待遇支出和制度功能长期稳定发挥。居民医保筹资水平的提高,有利于提高待遇保障水平。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建立以来,我市始终执行全省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标准进行筹资。2022-2024年,我市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分别为320元、350元、380元,财政补助标准分别为610元、640元、670元,政府投入远远大于个人缴费,政府投入是居民医保基金筹集的主要来源。同时,为减轻困难群体参保人员负担,我市对特困人员、低保人员等低收入群体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实行全额或部分资助,切实保障困难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障权益。
二、关于加强医保宣传工作
我市医疗保障部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加大医疗保障政策宣传力度,增强群众参保缴费意识,合理引导社会预期,巩固和扩大全民医保成果,基本医疗保障参保率持续稳定在95%以上。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详细解读参保缴费、资助参保等政策,提高操作流程知晓度。创新宣传方式,针对性制作“参保缴费”主题短视频、海报等宣传作品5期,制作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流程指南,依托微信、抖音等媒体平台和各级微信联络群广泛开展线上宣传,广泛利用社区“小喇叭”、农村广播开展线下近距离宣传,让广大城乡居民能够多渠道、多维度了解医保参保缴费政策,熟悉待遇保障政策,引导群众积极主动参保。
下一步,市医保局将按照国家、省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探索建立参保长效激励约束机制,用制度保证连续缴费的群众受益、保障全民参保,提升医保基金可持性。
非常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办理类别:A类
联系单位:市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科
联系电话:0566-3387886
池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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