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2日,安徽省人民政府正式批复了《池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皖政秘〔2024〕53号,以下简称《规划》),这是我市第一部覆盖全域全要素、“多规合一”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意义重大。现解读如下: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87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政办〔2019〕32号)、《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实施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86号)精神,我市于2019年10月底启动了《规划》的编制工作。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规划》以习近平新时代365体育: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徽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是对《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2021-2035年)》和《安徽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落实和深化,是完善安徽省“四级三类”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重要环节,也是池州市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制定的空间发展指南、可持续发展的蓝图。
《规划》积极把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中部崛起等国家重大战略机遇,紧扣落实安徽省打造“三地一区”战略定位、建设“七个强省”奋斗目标,对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提供指导并进行约束,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空间保障。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一)基础研究。2019年10月至2020年12月,重点推进规划前期基础研究工作。一是完成“双评价”“双评估”工作。在此基础上,全面摸清家底、深入分析现状、明确开展国土空间规划的重点;二是开展重大专题研究。完成《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中的池州市发展战略与新型城镇化发展研究》、《池州市国土空间支撑体系研究》等11项重要专题研究。
(二)“三区三线”划定工作。2022年5月至9月,按照部、省要求,指派专人、形成工作专班,统筹划定三条控制线。2022年9月28日,全省“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含池州市)获自然资源部批准(第一批),并正式启用。“三区三线”划定成果正式作为池州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过渡期建设项目用地组卷报批的依据。
(三)规划成果。2022年10-12月,在基础研究和“三区三线”划定基础上,通过与江南集中区、平天湖、经开区、高新区以及杏花村管委会等部门多方对接,完成池州市中心城区用地布局方案,形成《规划》成果。
(四)意见征询。2023年1月4日-2月3日期间,进行《规划》批前公示,征求公众意见;1月9日以及2月6日,就规划内容开展市直部门专题对接会,书面征求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部门等44个单位意见;期间同步征求了芜湖、宣城、安庆、铜陵、黄山等5个相邻地市意见。编制团队根据反馈意见,多次对《规划》文本予以修改完善。
(五)会议审查审议。2022年12月15日,《规划》通过市级组织的专家论证。2023年2月21日,池州市政协主席会议专题听取《规划》汇报,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委员会审议通过;3月6日,市政府第十三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3月13日,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3月16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六)省级审查。2023年6月26日,《规划》通过省自然资源厅组织的专家评议。《规划》共收到省规划委员会成员单位48条意见,均已采纳修改落实。
(七)获得批复。2024年3月2日,《规划》经省政府正式批复实施。
四、规划目标
《规划》紧紧围绕城市核心功能定位,着力优化国土空间格局,加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到 2035 年,形成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为建设长三角中心区现代化城市、大黄山世界级休闲度假康养旅游目的地核心城市、省际毗邻区域中心城市筑牢基础;到 2050 年,全面实现国土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支撑建成宜居韧性智慧的长三角中心区现代化城市和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示范区。
五、规划主要内容
《规划》共十一章54节,规划成果包括规划文本、附表、图件、说明、专题研究报告、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相关成果等,主要包括六个方面内容:
(一)明确规划目标。《规划》紧紧围绕“国家园林城市、国家森林城市、皖南文化绿色城镇联动区、长三角中心区城市、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大黄山世界级休闲度假康养旅游目的地”的核心功能定位,提出到2035年的规划目标,并展望到2050年的规划目标。
(二)强化底线约束。严格落实上级下达的三条控制线划定及管控要求,树牢国土空间规划底线,规划期内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140.27平方千米,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003.57平方千米;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2640.02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不高于238.17平方千米;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不少于40%。
(三)构建国土空间总体格局。落实安徽省“一圈两屏三带五区”国土空间总体格局,尊重自然地理格局,全面落实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和长江经济带发展等国家战略,深化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以三条控制线为刚性约束条件,构建“一原一屏多中心”结构清晰、特色鲜明的国土空间总体格局。
(四)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科学划定历史文化保护线,定期开展文化遗产资源普查,及时拓展和更新各级历史文化保护遗产范围,夯实文化遗产保护空间基础,增强文化遗产空间安全韧性。在保证历史文化遗存真实性和完整性前提下适当发展文化旅游功能,更好地发挥文物、历史建筑的公共文化属性及社会价值。
(五)强化空间联结和保障。保障武杭高铁池州-黄山段、合肥-池州城际铁路等高铁通道建设;预留东至至鄱阳高速等新通道建设用地,进一步完善长三角高速公路网络;推进九华山机场扩建,全面融入长三角世界级机场群;优化港口功能布局,加强池州港与沿江上下游港口合作,优化中转设施和集疏运体系,支撑江海联运;加强市际联络线的升级改造,提升市际普通国省干线通行能力。
(六)提出规划实施要求。建立“三级三类”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为统领,统筹各级各类规划,构建“总体规划-专项规划-详细规划”的空间传导体系,逐层分解落实国土空间总体战略意图,保障总体规划确定的核心内容的有效传导与实施落地。加强对区县的规划管控和指引。构建自上而下的传导机制,逐级落实分解本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约束性指标、空间布局和重大任务。
六、创新举措
(一)体现筑牢底线、绿色发展的理念。《规划》统筹划定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洪涝风险控制线、历史文化保护线等各类空间发展底线,夯实全市粮食安全、生态安全、国土安全的空间基础。合理布局增量空间、优化盘活存量土地,推动土地综合整治,探索资源紧约束下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径。
(二)贯彻“多规合一”的改革要求。《规划》充分对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在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上统筹交通、水利、能源、民生、产业、旅游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空间布局,充分发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对空间类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作用。
(三)积极塑造高品质国土空间。在市域层面,保障农业空间、保护生态空间、优化城镇空间,塑造魅力空间;优化城乡空间形态,促进山水文化景观和城镇乡村融合发展,彰显具有池州特色的城乡风貌;在中心城区层面,按照“滨江环湖、组团布局、传承历史、体现生态”的规划原则,构建“一江两湖联三片,山水人城绘四图”的空间结构,形成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均衡、职住平衡、路网结构合理、蓝绿空间连通的多中心、组团式空间布局;引入优质公共服务资源,合理安排居住用地,构建15分钟社区生活圈、推进“两级中心”建设;系统建设公共开敞空间,稳步推进城市更新,提升城市公共空间品质和文化内涵。
(四)实现“数、线、图”一致。用好省级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和“一张图”系统,全面提升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智能化管理水平。将《规划》确定的各类空间布局、控制线、指标、名录、清单等管控要求数字化,确保规划目标能落地、可考核、可追责。
七、保障措施
一是要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国土空间规划实施与管理的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全面激发各级党员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头担当作为,为加强规划实施与管理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二是健全市、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制度。建立规划实施的部门沟通协商机制,协调解决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和修复中的相关问题,确保国家、省级、市级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三是坚持一张蓝图干到底。在《规划》指导下,科学编制县、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为依托协调矛盾冲突。按照定期体检和五年一评估的要求,健全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预警机制,实施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
八、解读机关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咨询科室:国土空间规划科
咨询电话:0566-2819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