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池区发展改革委:
《关于转报西输气站至牛头山高压燃气管线项目核准的请示》(贵发改能源〔2024〕266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促进能源结构优化,满足项目区天然气使用需求,推进干支线管网就近接入省级干支线,根据《安徽省“十四五”油气发展规划》和有关规定,同意池州西输气站至牛头山高压燃气管线项目核准。
项目代码:2312-341700-04-01-592144。
二、项目法人:池州前江燃气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点:池州市贵池区涓桥镇和牛头山镇。
四、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新建高压天然气管线约12.3km,管径DN200、设计压力4.0Mpa,在现有前江高中调压站进行改造,增设高高调压撬、增设分输计量天然气至市区功能等。
五、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占总投资比例为100%。建设资金由池州前江燃气有限公司自筹解决。
六、本项目支持性文件:市委政法委《安徽省池州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备案表》(池风评〔2024〕14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池州西输气站至牛头山高压燃气管线项目用地审查的函》等。
七、项目单位应进一步优化线路设计方案;施工期间应加强与地方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妥善处理沿线居民诉求;减少项目施工给周边居民带来的环境影响,落实环保“三同时”;优先采购使用能效达到先进水平的产品设备,不得采购使用能效低于节能水平的产品设备,落实各项节能措施;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施工建设,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八、项目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省有关招标投标的规定,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要按规定进行招标。
九、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十、接文后,请项目单位依法依规办理林地占用、水土保持、环境影响、安全生产、节能等相关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
十一、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2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的,项目单位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委提出申请。项目在核准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且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池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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