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申请池州市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二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函》(池建城函〔2024〕466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提升全市城市生命线安全运行水平,加强城市地下管网智能化监测,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8〕40号)及有关规定,同意池州市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
项目代码:2406-341700-04-01-259971。
二、项目单位: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项目建设地点:池州市中心城区及各县区。
四、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本项目由燃气运行监测网、供水运行监测网、排水运行监测网三部分组成,主要包括:监测一般风险及以上的燃气管网相邻地下空间440公里(其中市本级210公里、东至县90公里、青阳县70公里、石台县45公里、九华山管委会25公里),增设可燃气体智能监测仪2271套(其中市本级360套、东至县705套、青阳县775套、石台县111套、九华山管委会320套),可燃气体监测设备14160套(其中市本级3364套、东至县4095套、青阳县3791套、石台县1110套、九华山管委会1800套);监测供水主管网720公里(其中市本级500公里、东至县65公里、青阳县70公里、石台县40公里、九华山管委会45公里),增设漏失在线监测设备、消火栓智能监测仪等设备937套(其中市本级228套、东至县174套、青阳县239套、石台县161套、九华山管委会135套);监测一般风险以上排水管道1280公里(其中市本级750公里、东至县180套、青阳县160公里、石台县120公里、九华山管委会70公里),增设管网液位计、管网流量计等设备391套(其中市本级60套、东至县67套、青阳县111套、石台县68套、九华山管委会85套)等。
五、项目总投资1423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267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877万元,预备费678万元,项目所需资金为申请中央资金和地方财政配套资金解决。
六、项目支持性文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池州市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二期)项目用地审查的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承诺备案表》等。
七、项目单位要加强项目建设管理,优化工程建设方案,减少施工阶段对周边环境的污染,最大幅度降低施工对居民生活造成的不利影响,妥善处理居民诉求。加强施工安全管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优先采购使用能效达到先进水平的产品设备,不得采购使用能效低于准入水平的产品设备,落实各项节能措施。
八、项目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省有关招标投标的规定,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要全部进行招标。
九、接文后,请项目单位依法办理初步设计、安全生产、环境影响、水土保持等相关手续,争取早日建成发挥效益。
池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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