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申请池州市主城区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三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函》(池建城函〔2024〕465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提升市政基础设施韧性安全水平,根据《安徽省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行动方案(2022一2025年)》和有关规定,同意池州市主城区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三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项目代码:2407-341700-04-01-435178。
二、项目主管单位: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法人单位:池州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三、项目建设地点:池州市中心城区。
四、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改造建筑区划内(居民共有)燃气庭院管道De32—De160PE管9081米、立管DN15—DN50镀锌管10768米,改造小区老旧燃气调压设施3座、小区调压箱加装压力安全监控装置35台、小区调压箱地坪及基础更新50处,更新户外表箱500只及立管标识牌,更新老化燃气管道及附属设施标志3200处,更换橡胶软管和加装燃气报警装置居民户3万户等。
五、项目总投资12324.6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0977.0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760.71万元,预备费586.89万元,项目所需资金为申请中央资金和地方财政配套资金解决。
六、项目支持性文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池州市主城区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三期工程用地审查的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承诺备案表》等。
七、项目单位要加强项目建设管理,优化工程建设方案,减少施工阶段对周边环境的污染,最大幅度降低施工对居民生活造成的不利影响,妥善处理居民诉求。加强施工安全管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优先采购使用能效达到先进水平的产品设备,不得采购使用能效低于准入水平的产品设备,落实各项节能措施。
八、项目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省有关招标投标的规定,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要全部进行招标。
九、接文后,请项目单位依法办理初步设计、安全生产、环境影响、水土保持等相关手续,争取早日建成发挥效益。
池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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