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2日,市政府第3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池州市气象灾害防御规定》,2024年7月31日,池州市人民政府令第27号予以公布。根据“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现由池州市气象局作如下解读: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党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特别是关于“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发挥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等防灾减灾救灾重要指示,为全面推进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我市是暴雨、强对流等灾害性天气影响易发地区,在全球气候变暖的大背景下,气象灾害越发呈现出频率高、范围广、强度大、突发性强等特点,气象灾害防御工作任务严峻,尤其是气象灾害防御责任体系、防御规划与基础设施建设、信息共享与传播机制、气象灾害风险管理与应急处置等方面需要进一步完善。2023年3月7日,《池州市气象灾害防御规定》列入了池州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市气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安徽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牵头起草了《池州市气象灾害防御规定》。
二、研判和起草过程
一是完成初稿。成立起草小组,收集并整理了相关上位法,外省市、省内其它地市相关规定和经验做法,有关方针政策以及重要论述等内容,前往江苏省扬州市、安徽省马鞍山市等地开展调研,于2023年5月完成初稿。
二是征求意见。按照立法程序要求,于2023年6月7日至6月16日书面征求了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相关部门的意见。2023年6月14日至7月15日,通过市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
三是专家论证。2023年11月30日,市司法局召集相关部门召开市政府立法专家咨询论证会,对条文提出修改意见,经过反复论证修改,最终形成《池州市气象灾害防御规定》。
四是审查审议。2024年4月10日,通过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4月17日,通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平竞争审查。7月2日,市政府第3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7月31日,池州市人民政府令第27号予以公布。
三、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以气象灾害预警为先导的部门应急联动机制和社会响应机制,构建“网格化管理、直通式服务、多元化参与”的气象防灾减灾救灾基层网格化组织体系,细化暴雨、强对流等灾害性天气应对措施,避免、减轻气象灾害对我市造成的损失,为实现池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四、主要内容
《池州市气象灾害防御规定》共十七条,主要包括以下六个方面内容:
(一)第一条到第五条为总则内容,明确了适用范围以及气象灾害种类,细化了政府、相关部门以及社会组织、个人的职责和义务。
(二)第六条到第十条规定政府应根据气象灾害防御需要,制定应急预案,同时加强人工影响天气能力建设及气象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气象灾害监测能力。明确气象灾害重点单位职责以及大型活动的气象保障。
(三)第十一条到第十四条为预报预警机制的建立、传播以及灾害发生时,政府、有关部门、重点单位应对灾情的应急处置措施。
(四)第十五条指出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直接援引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进行处罚。
(五)第十六条明确开发区、功能区气象灾害防御职责参照县(区)人民政府执行。
(六)第十七条明确施行时间。
五、创新举措
一是应用风险普查成果。应用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成果,筛选出对我市影响最大、致灾性最强的气象灾害种类,针对性地制定应对防御措施。二是汲取事故经验教训。通过分析甘肃白银马拉松事故调查结果,将大型活动气象保障单独列为一条,作为对《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的有效补充。三是提升基层防御能力。明确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气象灾害防御工作职责和应急处置措施,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气象灾害防御活动,鼓励个人及时准确传播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有效提升基层气象灾害防御能力。
六、关键词诠释
《池州市气象灾害防御规定》所称气象灾害,指暴雨、暴雪、连阴雨、干旱、台风、大风、寒潮、低温、高温、霜冻、结(积)冰、大雾和强对流等天气气候事件造成的灾害。强对流天气是指雷电、短时强降水、冰雹、雷雨大风和龙卷天气。
七、保障措施
在政府的统一决策部署下,通过强化政策法规宣传、部门联合开展应急演练、制定和公布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名录、强化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气象服务保障、推进气象科普活动进基层等举措,建立部门应急联动机制和社会响应机制,提升防灾减灾意识和能力,共同筑牢防御气象灾害的防线。
八、下一步工作考虑
一是积极争取国债项目等建设投资,加强气象探测设施建设,不断提高气象灾害监测能力;二是畅通预警信息传播渠道,逐步扩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覆盖范围;三是摸排整治气象灾害风险隐患点,持续提升基层防灾救灾避险能力。
解读机构:池州市气象局业务科技科
咨询电话:0566-2027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