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纪清委员:
您好!
您提出的《关于城市道路标识标线升级改造的建议》我局已经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市城市道路基础设施建设飞速发展,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得到很大完善,城市面貌焕然一新,市公安局以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为契机,会同道路建设等部门加大工作力度,相互协作配合,科学、合理设置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规范行车秩序,促进驾驶人习惯养成。
一、基本情况
根据市城管委的事权划分和2023年池州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第4号),相关情况如下:
市住建局共管养29条道路、35座桥梁、3个广场。道路总长95公里、面积325万平方米,人行道面积60万平方米,广场面积2.5万平方米,交通标线16万平方米。
贵池区共管养道路41条,主要为城市支干道,总长度约4万米,道路标识牌405杆,道路F杆120杆。自2023年起,道路交通标识标线施划和维护管养工作,纳入贵池区道路管养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工作措施
(一)积极建言献策。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参与新建、改建、扩建道路交通设施规划、设计、建设、验收工作时,积极提出标线设置的相关建议。
(二)加强排查力度。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日常工作中发现交通标线磨损、缺少的情况,及时通报管养单位进行增补,确保标线清晰、醒目。
(三)社情民意反馈。针对12345政务服务热线、警民议事厅、民意感知系统等渠道反映的信息,及时反馈管养单位进行优化完善。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符合规范设置。积极配合管养单位对交通标线的设置,道路标线施划符合国家标准《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5768)和《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GB 51038)的要求。
(二)定期开展排查。一是对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发现交通标线磨损、缺少的,第一时间通报。二是定期开展全市交通标志标线排查,逐步理顺交通标志标线的巡查、应用和维护机制。
(三)加强协作配合。我局将继续深化住建部门、属地政府协同共治机制,构建更加严密的道路交通安全协作会商体系、系统治理体系,共同打造良好的道路通行环境。
感谢您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今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办复类别: A 类
联系单位及人员:池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刘俊
联系电话:0566-2093011
池州市公安局
2024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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