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申请池州市东部三区排水防涝能力一体化提升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函》(池建城函〔2024〕468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消除城区内涝隐患,保障城市运行安全,根据《安徽省城市内涝治理系统化实施方案》和有关规定,同意池州市东部三区排水防涝能力一体化提升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项目代码:2407-341700-04-01-184938。
二、项目主管单位: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法人单位:池州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三、项目建设地点:池州市东部三区(集中区、经开区、高新区)。
四、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新改建集中区梅龙一站管渠800米,实施钱溪湖整治提升,新增调蓄100万立方米;对经开区区域的江口河行泄通道实施整治,整治提升8.89公里;对高新区区域的康庄大道周边排水设施改造提升,新建排水管网8公里,改造泵站1座,新增抽排能力20立方米每秒;配备移动救援抽排泵车3台等。
五、项目总投资3284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939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892万元,预备费1564万元,项目所需资金为申请中央资金和地方财政配套资金解决。
六、项目支持性文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池州市东部三区排水防涝能力一体化提升建设工程用地审查的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承诺备案表》等。
七、项目单位要加强项目建设管理,优化工程建设方案,减少施工阶段对周边环境的污染。加强施工安全管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优先采购使用能效达到先进水平的产品设备,不得采购使用能效低于节能水平的产品设备,落实各项节能措施。
八、项目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省有关招标投标的规定,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要全部进行招标。
九、接文后,请项目单位依法办理初步设计、安全生产、环境影响等相关手续,争取早日建成发挥效益。
池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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