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李弘毅代表:
您好!现对您五届人大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钙基新材料产业发展的建议”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大力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努力推进钙基新材料产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一是严格规划管理。新上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及省、市产业政策、国土空间规划、矿产资源规划、环保及节能法律法规和政策等要求。新上加工项目根据建设规模、原料和燃料来源、交通运输、供电供水、工程地质、环境保护、企业协作条件、场地现有设施和产品市场流向等,经技术、经济、社会条件等综合比较后确定。原则上要求入驻产业园区建设,实行规范化管理。选址宜靠近资源所在地,交通便利,与园区外铁路、公路、港口码头等连接,尽可能减少二次倒运。严禁在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非工业规划建设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新上加工项目。
二是优化产业结构。新上加工企业必须达到规模以上企业水平,其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亩均税收须符合我市现行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要求。从技术装备水平、污染物减排、单位产品能耗、产能规模和生产控制系统等方面进一步明确产业技术规范或准入条件,引导产业整体提升,加快转型升级。通过整治规范、扶优汰劣、关停并转、搬迁集聚、重组升级等措施,加快淘汰规模小、资源消耗高、环境污染重、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企业,鼓励企业主动退出;同时,在不扩大产能总量的情况下,鼓励通过“上大压小”、“兼并重组”、“减量置换”等方式,致力压减企业数量,培育一批重点骨干企业,形成一批集团企业。
三是支持技改升级。支持企业采用国内外先进的加工设备进行技术改造,通过技术、装备以及生产工艺的升级换代,降低成本,开发新产品,促进企业产品升级换代,开发高端产品,延伸产业链,不断向功能型、环保型、应用型方向提升。提高环保钙、干燥剂、超细及纳米级活性轻钙、高比表面积氢氧化钙、高活性冶金熔剂等中高端产品比重。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引领示范作用,进一步强链、补链、延链,促进一批企业做强做大,提升产业集聚效应,利用先进技术带动并提高产业集群的总体技术水平,打造技术先进、功能完备、生态良好的现代化产业。
四是鼓励研发创新。鼓励行业龙头企业与科研机构和高校院所合作,围绕产业绿色高质量发展等共性关键问题开展技术攻关,促进成果转化,致力于实现资源的高效高值利用,钙基产业领域新产品开发、技术攻关,促进成果转化,实现“人才链、创新链、产业链”协调融合发展,提升产业创新能力。
五是推进绿色体系建设。引导企业对标能耗限额标准先进值、能效标杆水平和国际先进水平。以降低单位产品综合能耗、提高生产运行能效为目标有序开展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坚决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落后工艺、落后产品。加快推进构建绿色工厂、产品、园区、供应链“四位一体”的绿色制造体系,全方位推动产业加快绿色转型升级。
虽然我们一直努力做了一些工作,但很多方面还有没做到位的地方。正如您所说,长期形成的产业规模相对落后,后劲不足,也对行业发展带来了一些制约。下一步我们将以问题为导向,推动行业整治升级换代取得成效,产业结构优化取得进展,技术、装备水平明显提升。推动产品的精细化、功能化、差异化,重点产品迈向中高端,培育一批创新能力强、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骨干企业,形成一批布局合理、特色鲜明、产业集聚的产业基地,初步形成“产、学、研、用”紧密结合的钙基新材料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体系。
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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