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机构职责:老龄事业促进科(老龄权益保障科),承担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拟订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省情市情宣传教育。承担全市老年人口状况、老龄事业发展的统计调查工作。参与拟订全市发展银发经济的推进措施。指导协调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拟订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工作,拟订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组织开展敬老、爱老、助老活动。
2.办公地址:池州市长江南路广电大厦9楼910室。
3.办公时间:工作日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4.联系方式:0566—2029917
5.负责人姓名:曲树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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