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设正处级办事机构2个: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工作机构9个:法制工作、财政经济、预算工作、内务司法、人事代表选举、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农业与农村、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均设一个正科级办公室;市三届人大四次、五次会议分别选举产生市三届人大法制委员会、经济和预算委员会。
(一)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设4个职能科室:秘书科、人事科、行政科、信访室。
1.负责市人大及其常委会重要会议的会务组织工作。
2.负责机关的文电、档案、保密、文印、办公自动化工作。
3.审核市人大常委会及其党组文稿,起草常委会工作报告等重要文稿。
4.根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决定和安排,负责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的联络与协调工作;督办常委会领导交办的重要事项。
5.组织办理市人大代表闭会期间提出的建议、批评、意见;办理人民来信,接待人民来访。
6.负责市人大机关人事管理、政治思想教育和组织建设以及离退休人员的管理与服务工作。
7.负责市人大机关的财务财产、接待、安全保卫、行政事务及后勤服务工作。
8、办理市人大常委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设3个职能科室:信息调研科、宣传科、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公室。
1.围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民主法制建设和地方人大工作开展调查研究。
2.参与市人大常委会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
3.组织实施人大宣传工作,负责常委会会议和重要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负责人大报刊的宣传、发行工作。
4.收集整理和交流人大工作信息。
5.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
6.办理市人大常委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
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1.承担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
2.参与常委会重要文稿的起草和重要会议的会务工作;
3.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市三届人大常委会概况
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现有组成人员37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5名、秘书长1名,委员30名。
机关现有干部职工62人:正厅1人,副厅5人,正处8人,副处12人,正科5人,副科1人,司勤人员(在册正式)8人;离休1人,退休11人(其中返聘1人),司勤人员(单位自聘)6人,工勤人员(单位自聘)2人,《池州人大》编辑(单位自聘)1人,外单位借用工作人员1人。
三、2017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1)注重加强立法工作。科学确定立法项目,计划开展池州市河道采砂管理、齐山—平天湖风景名胜区管理等方面的立法相关工作。做好市四届人大立法规划编制准备工作。健全法规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和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充分发挥立法专家顾问、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2)努力强化监督工作。全年计划召开6次常委会会议,重点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计划、预决算、审计、政府性投资、大健康产业、脱贫攻坚、主城区二次供水水质安全、城乡低保、海绵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和市法院关于司法公开、市检察院关于侦查监督的工作情况的报告。出台《池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直项目预算公开评审论证暂行办法》,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执法检查和《池州市城市管理条例》宣传贯彻情况的调研检查。全面开展对市“一府两院”和各县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组织开展减轻实体经济企业负担、古村落保护、旅游市场管理、民族工作等专题调研。深入开展“池州环保世纪行”、“江淮普法行”和“食品安全江淮行在池州”活动。(3)认真行使决定权和任免权。重点就政府性投资计划、市本级决算、池州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规划、池州全域旅游发展规划等,作出决议决定,并适时开展对主城区湿地森林公园等决议决定执行情况的监督。严格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加强对被任命人员的任前审查和任后监督工作,继续实行“一府两院”工作人员向人大常委会述职制度。(4)不断改进代表工作。继续开展主任会议成员接待代表活动和市人大代表向原选举单位述职;邀请代表参加常委会的立法、执法检查、和开展专题视察调研、参加政风评议、旁听法院庭审,努力为代表知情知政、参与常委会工作、开展闭会期间活动提供便利。坚持主任会议成员领衔督办、相关工作机构跟踪督办制度,探索邀请提议案建议代表参与督办工作。(5)切实强化自身建设。坚持党组中心组学习、法制讲座制度。加强能力建设,探索与知名高校联合举办专题培训班,切实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机关干部职工履职能力。加强对县乡人大工作的联系指导,提高基层人大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四、2017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管理的原则,池州市人大办公室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支均为财政拨款。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五、2017年收入预算情况
池州市人大办公室2017年收入预算939.57万元,均为财政拨款收入。
六、2017年支出预算情况
池州市人大办公室2017年支出预算939.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1.24万元,占64%,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项目支出338.33万元,占36%,主要用于召开人大各类会议、组织省、市人大代表集中视察和调研等专项工作支出。
七、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市人大办公室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八、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池州市人大办公室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939.5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811.23万元,占86.3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5万元,占8%;医疗卫生支出17.1万元,占1.8%;住房保障支出36.24万元,占3.9% 。具体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服务”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811.23万元,比2016年财政拨款预算增加37.17万元,增长4.8%,主要工资调整增加和加强了人大立法工作及信访工作。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75万元,用于机关退休人员支出,比2016年财政拨款预算增加6.14万元,增加8.9 %,主要是因为工资调整及退休人员增加。
(三)“医疗卫生”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17.1万元,用于本单位医疗保障方面支出,比2016年财政拨款预算增加0.29万元,增长 1.7%,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增加。
(四)“住房保障支出”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36.24万元,用于缴纳机关职工住房公积金,比2016年财政拨款预算增加 5.21万元,增长16%,主要原因是工资上涨,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增加。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2017年市人大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7年市人大办公室行政运行经费预算 485.7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其中:在职人员工资、津贴262.80万元,年终一次奖金11.61万元,养老保险52.6万元、办公室15.5万元,差旅费14万元、接待费2.43万元、会议费7.2万元、劳务费3万元、培训费4.2万元、日常维修费3.6万元,印刷费11.27万元,邮费3万元、日常网络维护22.4万元等
十、2016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7年,市人大办公室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1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更新。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十一、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2016年因实施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池州市人大机关保留公务用车6辆。
2017年国有资产购置及使用预算安排情况: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预算0万元,安排购置2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预算0万元。
十二、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用于保障机关行政运行,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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