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人大办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
一、主要职责
池州市人大常务委员会机关设2个正处级办事机构: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设置。
(一)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设3个职能科室:秘书科、人事科、行政科。
1、负责市人大及其常委会重要会议的会务组织工作。
2、负责机关的文电、档案、保密、文印、办公自动化工作。
3、审核市人大常委会及其党组文稿,起草常委会工作报告等重要文稿。
4、根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决定和安排,负责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的联络与协调工作;督办常委会领导交办的重要事项。
5、组织办理市人大代表闭会期间提出的建议、批评、意见;办理人民来信,接待人民来访。
6、负责市人大机关人事管理、政治思想教育和组织建设以及离退休人员的管理与服务工作。
7、负责市人大机关的财务财产、接待、安全保卫、行政事务及后勤服务工作。
8、办理市人大常委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设3个职能科:信息调研科、宣传科、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公室。
1、围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民主法制建设和地方人大工作开展调查研究。
2、参与市人大常委会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
3、组织实施人大宣传工作,负责常委会会议和重要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负责人大报刊的宣传、发行工作。
4、收集整理和交流人大工作信息。
5、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
6、办理市人大常委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
市人大常委会设9个正处级工作委员会:法制、财政经济、预算、内务司法、人事代表选举、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农业与农村、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均设一个正科级办公室。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责:
1、承担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
2、参与常委会重要文稿的起草和重要会议的会务工作;
3、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市三届人大常委会概况
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现有组成人员37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5名、秘书长1名,委员30名。
机关现有在职职工63人:供给关系在人大机关的人员39人(含不占编制的厅级领导2人),常委会及各工作委员会驻会且供给关系不在人大机关的负责同志12人,聘用人员8人,返聘1人,外单位借用工作人员3人。离休干部1人,退休干部职工10人。机关行政编制29名(不含厅级领导和工资关系不在机关的工委主任),工勤编制8名。另人大工作研究会成员14人。
三、2015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市人大办收入均为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032.58万元(含年初结转结余35.56万元),支出合计1032.58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06.90万元),与2014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合计增加93.18万元,增长9.02%。主要是因为行政运行尤其人员经费变动较大,收支均增加了23.38%。
(二)2015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收入合计1032.58万元,均为财政拨款,其中当年收入997.02万元,年初结转结余35.56万元。
(三)2015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支出合计925.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1.47万元占66.06%,项目支出314.21万元,占33.94%。
(四)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925.68万元,与2014年相比,增加75.23万元,增长8.13%。主要原因是行政运行增长。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777.60万元,支出决算为925.6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行政运行增长。其中:基本支出611.47万元,占66.1%;项目支出314.21万元,占33.9%。具体情况如下:
2.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5年度决算821.52万元,比2014年增加60.92万元,增长7.42%。主要原因是根据工资标准调整要求,行政运行人员经费相应增加。其中:“人大事务”决算762.6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440.64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06.32万元,人大会议63.99万元,人大监督77.30万元,人大代表履职提升7.73万元,代表工作53.67万元,其他人大事务支出13.00万元。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决算53.87万元。
2.2“社会保障和就业”2015年度决算61.75万元,比2014年增加24.09万元,增长39.01%。主要是根据工资调整要求,离退休人员行政运行支出费用标准增加。其中:“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决算37.66万元,主要用于市人大机关离退休人员支出。
2.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15年度决算14.90万元,比2014年增加0.23万元,增长1.54%。主要原因是根据要求人员工资标准变动,相应标准上浮。其中:“行政单位医疗”决算14.90万元,主要用于市人大机关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2.4“住房保障支出”2015年度决算27.50万元,比2014年增加0.42万元,增长1.53%。主要原因是根据要求人员工资标准变动,相应标准上浮。其中“住房公积金”决算27.50万元,主要用于市人大机关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五)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11.4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91.7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日常公用经费19.7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部分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等。
(六)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市人大办2015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5年度市人大机关运行经费440.6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运行,用于人员工资、购买物品和服务等。
2.政府采购情况
2015年度市人大办无政府采购支出。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物品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附件: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