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池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池州市监察委员会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
2019年9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中共池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池州市监察委员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中共池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池州市监察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中共池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池州市监察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中共池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池州市监察委员会
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
第一部分 中共池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池州市监察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职能
1.负责全市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它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
3.负责全市监察工作。
4.依照法律法规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
5.完成省纪委监委和市委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机构设置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中共池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池州市监察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包括机关本级决算,与预算比较,没有变化。
纳入中共池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池州市监察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中共池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池州市监察委员会本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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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中共池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池州市监察委员2018年部门决算表
附件: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1表)
2.收入决算表(公开02表)
3.支出决算表(公开03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4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5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公开06表)
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7表)
第三部分 中共池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池州市监察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总计1644.35万元(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1644.35万元(含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8.3万元,下降0.5%,主要原因:其它收入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1629.9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15.42万元,占99.11%;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14.51万元,占0.89%。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1638.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39.54万元,占63.45%;项目支出598.93万元,占36.55%。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615.42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1615.42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27.7万元,增长8.59%,主要原因是增加部分项目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15.42万元,占本年收入的99.11%。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27.7万元,增长8.59%。主要原因是增加部分项目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15.42万元,占本年支出的98.59%。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27.7万元,增长8.59%。主要原因是增加部分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15.4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17.12万元,占75.34%;教育(类)支出241.1万元,占14.9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2.63万元,占4.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23.6万元,占1.46%;住房保障(类)支出60.98万元,占3.77%。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355.46万元,支出决算为1615.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1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部门基本支出。其中:基本支出1016.49万元,占62.93%;项目支出598.93万元,占37.07%。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467.4万元,支出决算为465.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57%,决算数与预算数基本持平。
2.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政府特殊津贴(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4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追加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730.85万元,支出决算为708.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9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决算科目调整。
4.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它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1.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追加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招商引资(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招商引资奖励支出。
6.教育支出(类)其它教育支出(款)其它教育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41.1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部门基本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72.63万元,支出决算为72.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23.6万元,支出决算为2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60.98万元,支出决算为60.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16.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33.5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对其他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82.9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国内债务付息、国外债务付息、国内债务发行费用、国外债务发行费用、房屋建筑物购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基础设施建设、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物资储备、土地补偿、安置补助、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拆迁补偿、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资本金注入、政府投资基金股权投资、费用补贴、利息补贴、其他对企业补助、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赠与、国家赔偿费用支出、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其他支出等。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共池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池州市监察委员会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中共池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池州市监察委员会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2.99万元,比2017年增加59.61万元,增长48.31%,主要原因是监察体制改革转隶部分人员,致使保障机关运行的办公费有所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中共池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池州市监察委员会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4.9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4.9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4.9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44.9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中共池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池州市监察委员会共有车辆7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7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对2018年度纳入部门预算的项目支出没有开展了绩效自评,共0个项目,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预算总额的0%。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中共池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池州市监察委员会2018年度没有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因此无评价结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事业单位除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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